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党委政府随即制定印发了相应的实施规划,进行了安排部署,立下总体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个旧市司法局作为“一个统筹,四项职能”的法治综合部门,“六结合”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增强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重点任务,强化工作措施,砥砺前行,努力开创“世界锡都,宜居个旧”的新局面,让各族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相结合。围绕“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目标,联系司法局的6类51项行政职权,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营商环境“好差评”“红黑榜”制度。持续推广运用“一部手机办事通”,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深入推进证明事项的清理工作,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相结合。完善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强化执法监管,加强公共卫生、防疫管理、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工作,规范执法证件、执法人员管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和案卷评查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动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农业农村三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落实,探索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继续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四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结合。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法律援助、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充分发挥法律专业机构、法律专业人员的作用,帮助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充分发挥行政纠错监督职能,强化行政争议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一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深入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推进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相结合。把学习宣传民法典作为当前和“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进行宣传普及,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把最大限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贯穿到依法行政的全过程,切实维护各类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把民法典的贯彻执行落实到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各个环节,规范公权力运行,提高政府公信力,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六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全力抓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对云南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相结合。按照省办公厅关于落实整改工作任务的要求,我局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抓紧编制本部门的重大行政决策清单目录,按照规定程序审核报批后,将于2020年底前向社会公布;2020年7月28日,我局召开法治建设工作部署会,传达学习了省、州、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相关精神,组织集体学习了国务院令第713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并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分析和安排;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提高政法干部法治素养。对市级整改方案上涉及到我局的其他事项,做到对标对表,逐项整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