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街镇有一名社区矫正对象马某,因在省外非法制造爆炸物罪被判处缓刑,回户籍地接受社区矫正。该社区矫正对象身体患病,年逾50还未婚,没有就业,生活困难,虽然悔罪认错态度好,但思想不稳定,存在不安全因素,鸡街司法所经过综合研判,多措并举助其回归社会。
司法所多次走访马某,了解其生产生活情况,并且鼓励马某自谋出路,在本地务工。在司法所与鸡街镇社保中心协调之后,经鸡街镇社会事务办推荐,马某于2021年3月到鸡街镇某公司务工。司法所也及时在4月到其工作地走访,了解其工作和生活情况。马某告诉司法所工作人员,虽然工作挺累,但是自己能够坚持,现有每个月工资收入2400元,工作单位还包吃包住,而且离家又近,这么好的工作,自己已经很满足了,一定会珍惜这份工作,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家境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长期处于无业状态,没有稳定的工作和经济收入,为获取经济利益,容易走极端,存在较大的重新违法犯罪风险。鸡街司法所针对此类情况,积极鼓励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自食其力打工或是务农,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就业难题,切实为社区矫正对象解困解忧,对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社会适应能力,改善生活条件,预防再犯罪,促进社会和谐起到了良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