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旧市司法局充分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健全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做出的战略部署,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特别是针对近年来个旧市多个楼盘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不能按期交房和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问题频发,引发大量业主与房地产开发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情况,加强诉调对接工作,将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贯穿人民调解工作始终,强化和明确了人民调解的法律地位,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烦忧。
建立诉调对接机制。与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卫健局、市妇联联合印发《关于联合开展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实施方案》,建立了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开启我市人民调解组织及其人民调解员参与个旧市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诉调对接工作。
搭建诉调对接平台。在市人民法院成立诉前委派调解服务中心,在部分法庭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并在部分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巡回法庭,由律师、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特邀、专职人民调解员,参与诉前、诉中调解工作,全面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
加强司法确认工作。一是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成功的纠纷,凡属于未当场履行的都向当事人宣传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提醒当事人在达成调解协议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使人民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保障。二是印制人民调解宣传册,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确认制度的知晓率,让人民群众掌握维护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
人民调解参与法院诉前、诉中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方式,既为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高效的维权途径,又极大地节约了群众的诉讼成本,是为民解忧的实招硬招,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2021年1-5月,通过诉前、诉中调解纠纷310件,调解成功310件,申请司法确认283件。其中: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调解结案6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