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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旧: 着力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6-10 浏览次数:

个旧: 着力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

(石荣)

省委省政府对红河州的发展寄予厚望,明确要求红河州努力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个旧市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努力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上走在前、作示范,促使省委省政府红河现场办公会精神在“锡都”大地落地生根。

——党的建设引领示范创建,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定出台《个旧市推进创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实施方案》,明确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全市各级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必学内容,作为干部任职培训、公务员培训的必学内容,纳入党校培训计划、干部教育、国民教育和社会教育全过程,深化各族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和行动自觉。把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融入校园文化建设,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植根学生心灵深处。目前,个旧市正在打造一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馆、主题公园、实践基地及示范村、示范社区。

——采取“民族团结+”模式,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带、圈、盟”工程。采取“民族团结+脱贫攻坚”、“民族团结+文旅融合”、“民族团结+生态文明”、“民族团结+民生福祉”等双促双推模式,严守脱贫攻坚、生态保护、团结稳定三条底线,打牢思想、物质、法治、群众四个基础,在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上作出示范。一是实施“示范点”建设工程,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6N 进”为主阵地、主渠道,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等工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涵盖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打造和巩固提升以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街道)、进学校等为重点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二是实施“示范带”建设工程,打造以个旧市大屯街道—沙甸街道—鸡街镇—锡城镇—贾沙乡—保和乡—蔓耗镇7个乡镇(街道)公路沿线为重点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带”,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在沿线打造有 2个示范点,重点把“大屯街道幸福社区—沙甸街道民族团结主题公园—鸡街镇乍甸牛奶小镇—锡城镇阳山生态公园民族团结广场—贾沙乡美丽阿邦傣族民俗村—保和乡冷墩—蔓耗镇黄草坝”串连起沿线村寨;三是实施“示范圈”建设工程,持续推进以城区为中心辐射周边乡(镇、街道)、以乡(镇、街道)集镇为中心辐射周边村寨(社区)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圈”;四是实施“示范联盟”建设工程,以鸡街、沙甸一体化建设为载体,积极探索和创新新型城镇化行政管理体制,创建鸡街、沙甸“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联盟”。

——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完善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体制机制,制定有利于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的政策举措。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进少数民族聚居社区网格化管理,完善市、乡两级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工作站运行机制,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落户、住房、教育、医疗、法律援助等均等化服务,引导各族群众参与当地社区管理和服务。打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系列实践教育活动平台,深化“结对子、手拉手、心连心、一家亲”等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的民族联谊活动,广泛开展中华文化讲堂、民族知识竞赛、广场舞等群众喜闻乐见、促进民族团结的文体活动,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构建流出地和流入地跨区域协作合作工作格局,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县市协作机制,努力实现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双向服务、双向管理。

截至目前,个旧被命名为第二批红河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沙甸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成效显著,和平社区“四梁八柱”、市法院“三注重三坚持”典型经验受到国家民委和省民宗委的充分肯定,为红河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成功创建贡献“个旧力量”,被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1个,全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3个、模范个人6名;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4个,州示范单位70个、示范家庭200户,市级示范单位86个、示范家庭500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