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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旧市举办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安排部署会暨业务培训会

来源:个旧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1-08-20 浏览次数: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是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有效措施,是提高城乡基层干部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引导广大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有效方式。为充分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在组织建设有力、民主建设规范、法治建设扎实、社会和谐发展中的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8月19日,个旧市司法局、个旧市民政局联合组织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的同志、村(社区)干部代表、村(社区)法律明白人等举办了个旧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安排部署会暨业务培训会,并邀请卡房镇卡房村到会交流其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主要做法,观摩学习其创建台账资料。

  培训会由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邱燕主持。邱燕副局长围绕个旧市各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情况、创建标准和目标要求、下一步工作安排等作了开班讲话。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何芝瑾逐条逐块解读了《个旧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并就如何收集和整理台账资料提出了指导性建议意见。卡房镇卡房村委会书记、主任李卉向与会人员交流了卡房村在创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中的主要工作开展情况、经验和做法。随后,与会人员观摩学习了卡房村申报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台账资料,并就在创建活动中的疑问、想法、做法等开展了座谈交流。会议发放了《云南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教材》《普法学习手册》。

 

  邱燕副局长强调:一是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决策部署和“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举措,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深刻认识创建活动的重要性,推动民主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向纵深开展。二是抓好落实。要加强统筹、精心组织,严格对照建设指导标准,做好台账资料收集整理、查缺补漏等工作,务必做到思想再重视、标准再提升、时间再抓紧、工作再务实,扎实推动开展民主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同时,切实将创建活动与村(社区)各项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注重日常工作,持续巩固好创建成果,为下一步申报州级、省级、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打下坚实的基础。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培训会的举办提供了一个深入学习、相互交流、取长补短的机会,卡房村的创建经验和做法使其深受启发,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拓宽了视野、理清了思路,将以此次培训会为契机,立足新起点,狠抓工作落实,圆满完成创建活动有关工作安排和部署,共同推动我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再上新台阶、答得新成绩、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