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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旧市稳步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

来源:个旧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1-08-13 浏览次数:

  近日,个旧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向申请人邝某某送达了《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这是自2021年6月9日中共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云南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全省自2021年7月1日起集中行政复议权后受理的第1件行政复议案件,标志着我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已稳步开展。

  《方案》规定,从2021年7月1日起,除海关、金融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以及税务、国家安全机关外,全省行政复议案件由本级人民政府集中管辖,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办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管辖以本级人民政府派出机关、本级人民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下一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并以本级人民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邝某某不服某局内设机构根据法律授权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对该类行政处罚决定在2021年7月1日之前根据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可向该局或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但根据《方案》的规定,2021年7月1日起全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不再承担行政复议职能,只能由市人民政府管辖,邝某某遂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目前该案正在依法办理过程中。

  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决策的重大改革举措,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行政复议领域的生动体现,是党中央总揽全局、高瞻远瞩,推动行政复议制度长远发展的重大改革决策。《方案》还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原则,采取新增编制、从不再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政府部门调剂编制等方式合理调配编制资源,确保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的人员配备与实际工作相适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经费列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为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提供辅助服务。个旧市将力求整合地方行政复议职能,使行政复议人员与工作任务相匹配,确保在规定期限内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