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房镇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将‘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各部门间沟通协调,整合力量,持续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优势,为群众解决了一个又一个难题,为社会和谐稳定,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了坚实保障。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稳步实施,卡房镇积极引进项目,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产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使农民群众的钱袋子鼓起来,腰板直起来。但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引发了一些矛盾纠纷。
2021年11月初,许某来到司法所反映,称村里新建的菊花加工厂妨碍了自己耕种土地,申请卡房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可村里建菊花加工厂将有力带动周边菊花种植业的发展,给村民带来实实在在的收益,是推动地区经济发展的大好事,怎么会妨碍村民耕种呢?
工作人员经了解得知,许某的土地位于山坡中段,平时通行都是穿过田埂到达主路。不久前田埂一侧的农户将土地出租给某民营企业兴建菊花加工厂,建厂是好事,但厂房坚固的围墙可愁坏了许某一家人。原来,随着农业生产机械化,村民们都自发的将田埂留宽,通行时再把左右两边生长的作物往里一拨,拖拉机便可顺利通过。但厂房建成后,坚硬的围墙却像利刃将田埂的可拓宽范围切去一半,阻住了许某驾驶拖拉机前行的道路。
卡房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案件后,及时与村委会干部联系了解纠纷情况,由卡房司法所牵头,与卡房法庭、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干部共同组成调解小组,一起到现场对该起纠纷进行调解。经过现场勘查,调解员发现菊花加工厂的围墙是建在租用土地的范围内,并未越界,且所留宽度足够人员通行,但农用车辆无法通过,一定程度上确实影响了村民耕种。鉴于此情况,调解员首先与菊花加工厂负责人协商,引导企业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出资拓宽田间道路,便利村民通行;随后与田埂另一侧的土地所有权人沟通,协调其让出部分土地用于通行。最终,经过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小分队”的不懈努力,各纠纷当事人就拓宽田间道路事宜达成了一致,菊花加工厂得以顺利经营,农户也可以继续发展农业机械化生产,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和谐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