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个旧市税务局(以下简称“个旧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云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红河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要求,以力行法治为重点,解决问题为导向,切实抓好工作措施,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创建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阶段性目标任务。现将2021年度个旧市税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个旧市税务局紧跟时事,全局上下采取多种方式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转化为工作的强大动力。一是坚持“关键少数”带头学,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专题学法2次,党委委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相关法律知识。二是支部加强学,全局各支部在“三会一课”中组织党员学习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和党内规章制度,并按时上传至“云岭先锋”“党建云平台”等系统。三是全局职工集中学,在每周一学活动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四是青年理论学习深入学,组织全局40岁以下青年干部成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每月定期开展集中学习活动,青年干部理论武装和法治学习常态化、制度化。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严格依法组织税费收入
个旧市税务局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结合税收收入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深入企业加强调研,严堵征管漏洞促增收,深入查找薄弱环节,加强对税费入库进度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税费及时、足额入库,并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对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的支持。
(二)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个旧市税务局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减税降费和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等各类税费优惠政策,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不折不扣“减到位、免到位、降到位”,用减税降费的“真金白银”助力“六稳”“六保”大局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统筹协调各税种管理和税收风险管理部门开展工作,及时收集整理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研究、解决,协同开展政策效应分析,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地生根。
(三)强化创新不断提升征管质效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精神,并按照税收征管操作规范和“放管服”相关要求,不断提升征管质量效率。一是继续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推进“互联网+政务”,做好网上申报平台、“一部手机办税费”的推广运用,对税费登记注销、发票领用等直接面对纳税人和缴费人的业务进行优化,为群众提供便利服务。二是做好5C征管评估系统试点和征管档案电子化工作,利用征管数据建立税源监控日常工作机制,推动征管数字化转型,抓实税源管理部门“找税源、盯税源、管税源”工作,进一步支持和服务好纳税人复工复产。三是严格征收管理,提高业务办理质量和效率,强化数据质量清理,提高基础数据质量,保障税收数据全面、系统、有效。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
个旧市税务局严格按照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权责清单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作用,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在市局公布的推行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制度基础上,持续推行税务行政许可、税务行政征收、税务行政强制、税务行政检查和其他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真正实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完善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
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不断加强对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和备案审查,确保税务执法依据的合法性和规范性。2021年,个旧市税务局不存在自行制定税收政策规定的情况,所有执法权力全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税收规范性文件行使。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从依法决策、健全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等环节入手,建立个旧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等工作机制。结合市局税收工作实际,把税收工作发展规划、税收改革及信息化建设、重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纳税人切身权益和对税收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实行重大涉税事项集体讨论制度
对税务行政处罚、福利企业退税、困难企业的房产税减免等事项,经市局领导小组集体会议进行讨论议定。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持续推进“三项制度”不断深入
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制度,不断丰富公开载体,在依法行政的过程中主动表明身份、及时向社会公示税收执法信息。做好日常税务执法和行政管理事项法制审核,按期完成法制审核统计报表的汇总统计。结合实际确定三项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金额标准,确保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有效衔接。持续做好执法音像记录工作,加强对执法记录仪和数据采集站的配备使用,并对采集信息进行标注,进一步做好执法音像记录工作,确保基层在推行中规范操作。
(二)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
严格贯彻落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大力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按照省局制订的税务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依法依规行使税务行政处罚权力,遵循处罚法定、公正、公开、合理原则,规范对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2021年,未发生越权或者擅自作出处罚决定的行为。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其中明确了完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的政策纲领。个旧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纲要精神,加强办税服务厅管理,制定了办税服务厅专项应急预案,为有效处置办税服务厅发生的突发事件,提高预防和处置应急事件能力,保障办税服务厅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维护税务干部职工和纳税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奠定了基础。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加强纳税服务投诉管理
认真受理和及时解决纳税服务投诉,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保障群众举报、投诉渠道畅通。
(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和行政应诉工作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加强纳税服务投诉管理,认真受理和及时解决纳税服务投诉,严格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责任意识,督促抓好贯彻执行,以纠风正风为核心,强化内部监管,主动配合外部监督,以严的纪律实的作风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021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健全权力制约机制
健全权力制约机制和监督制约,严格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通过税收执法案卷评查、税收执法听证、复议、诉讼、受理执法案件举报强化执法监督。厉行勤俭节约,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严控“三公”经费,强化工作统筹、督查督办,确保政令畅通。
(二)推动内控机制常态运行
依托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对于下发的疑点数据及时进行核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追责和整改,不断提升基层税务机关人员的执法水平;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建设,统筹做好行政执法公示,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营商环境;深入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工作,运用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对疑点数据分析核实,及时进行自我纠错,降低税收执法风险,规范税收执法流程,严格防范和控制税收执法风险。
(三)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市局和办税服务厅均设立了举报箱、投诉箱,由市局纪检组定期开箱检查,有效收集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做到了群众举报、投诉问题有登记、处理有结果、事事有回复。设立了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配备举报电话,设置国家税务总局个旧市税务局税收违法案件检举接待室,配有监控设备。专人负责举报案件的登记、管理、录入和审批工作,并进行举报案件跟踪管理。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院、审计、纪检等部门的依法监督,自觉接受纳税人和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信访工作规程和相关条例,建立来信来访跟踪办理制度,完善信访工作流程,2021年无上访事件。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个旧市税务局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里“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的要求,按照“2025年实现税务执法、服务、监管与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深度融合、高效联动、全面升级”的精神,围绕加快推进税务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快推进税务部门与其他部门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等方面做出积极探索。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依法加强党对全面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个旧市税务局落实税务系统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调整和充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发并落实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推进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推进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
(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在全局工作中领导、表率作用。一是抓好班子成员的学习。二是实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集中集体智慧,采纳群众意见和建议。三是加强领导班子的作风建设。切实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内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改进班子成员工作作风和思想作风,树立良好的楷模形象。
(三)加强党委领导下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
把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成为市局党委对全局推进依法治市实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的核心平台。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执法的过程中进行实时普法、精准普法,增强税收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规范税收执法,提高税务机关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