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市司法局通过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等措施,不断严明纪律,压缩“三公”经费支出,推动机关作风建设。
加强信息建设,提升管理水平。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将现有的4辆执法执勤用车纳入“云南省公务用车综合保障服务平台”信息化管理,及时安装北斗终端定位设备,实现公务用车“全省一张网”统一监管。
健全工作制度,规范用车审批。认真落实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及保养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财务管理审批、执法执勤用车管理等制度,定期开展驾驶员交通法规和安全驾驶教育,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定期检查监督,严格报备纪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防“四风”反弹回潮,每逢节假日前对公务用车进行封存停驶记录。今年以来下发公务用车提醒信息3条,明确封存时间、地点,禁止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得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