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红河州建筑等高风险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办法》,从政策上首次将建筑、公路、铁路桥梁和水利、水电等施工企业无法按单位参保及流动性强的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范围,实现了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对象全覆盖。
一年多来,市社保中心高度重视,采取多项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建筑等高风险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一是加强多部门协调配合,及时与住建、安监、交通运输、水务、教育、地税等部门进行协商,达成共识、形成合力、积极推进,住建部门按要求将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出具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之一。二是完善和公开便捷的服务流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一次性告知材料,设立了公共邮箱,新参保单位按告知内容提供参保材料,经审核合格后,由社保中心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工伤保险核定通知书,给出参保编号,参保单位以此为依据,到地税部门缴纳工伤保险费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依据缴费发票出具参保证明,参保单位及时将人员名单传入公共邮箱备案;在工程项目进行当中,如有人员变动,再将变动后的名单传入公共邮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将各参保单位人员名单进行归类,以便参保项目发生工伤时备查,形成了完整的工作流程。三是明确重点,稳步推进。我市以建筑等高风险行业为重点,积极推进工伤保险扩面工作,确保建筑等高风险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顺利开展。
截至今年9月,我市在建项目参保16户、1140人,新建项目参保17户、1078人,合计2218人,工伤保险基金征徼收入23万元,发生工亡1人,支出59.94万元,有效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