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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狠抓库区基金征收力促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发展

来源: 发布日期:2016-11-0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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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是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市财政局以抓重点、破难点、保稳定、惠民生为目标,全力做好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收工作。自2009年开征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以来,市财政局累计完成征收库区基金收入3330万元,为上级下达任务数2128万元的156.5%,占全州征收任务数的31.7%,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收工作得到了省、州和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且多人受到了省、州的表彰和奖励。
  基本情况
  我市辖区内符合缴纳库区基金水电站共有3座,总装机容量37.55万千瓦。水电站分别是:一是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绿水河发电厂,建于1958年,1972年第一台发电机投产发电,是我国自行设计、制造、施工、安装和管理的一座高水头战备型水力发电站,采用径流式引水发电。生产基地位于蔓耗镇,装机容量5.75万千瓦,征收率8厘/千瓦时。2013年1月绿水河发电厂对绿水河红河分公司扩建机组,7月原绿水河二级站已拆除一台机组(装机容量1.25万千瓦),现绿水河电厂二级站装机容量实际为4.5万千瓦;二是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红河广源马堵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堵山水电站)。马堵山水电站于2011年3月建成发电上网销售,生产基地位于蔓耗镇,总装机容量28.8万千瓦,有3台机组,每台机组装机容量9.6万千瓦,征收率8厘/千瓦时。三是绿水河电厂三级站。该电站于2013年7月竣工发电上网销售,生产基地位于蔓耗镇,总装机容量3万千瓦,征收率6厘/千瓦时。
  自2007年至2016年6月,3座电站累计销售电量5843857569.44千瓦时,应缴库区基金4807.6万元,已缴3409.21万元,欠缴1398.39万元,征缴率71%。库区基金的征收筹资,极大地改善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较好地缓解了移民和原住居民之间的矛盾,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管理改革及生财、聚财、理财作出新的贡献。
  征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企业缴纳基金存在一定困难。首先是部分发电企业对缴纳库区基金的意识还有待增强;其次,由于企业发展程度不一,缴纳库区基金存在不同程度困难。绿水河发电厂建于1958年,于1972年投产发电,已经有43年的历史,装机容量小,企业员工多,发电设备陈旧,加之更新改造投入不足,报废及逾龄资产逐年增加,大部分主要设备已提足折旧,属于延年资产,水库设备更新和技改能力不足,企业包袱较重。马堵山水电站及绿水河电厂三级站由于建成期短,负债经营,尚处于还本付息的高峰期,运转资金困难。
  (二)征管工作力量有待加强。目前,尚未健立非税收入管理机构,没有配备专业征管工作人员,库区基金征收工作由科室兼任,工作力量严重不足。核查、征缴工作难度加大,征收办法、工作措施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