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年来,我市加大集体提案的办理力度,提案办理取得了显著成效,在159件集体提案中,办理结果为A类(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98件,解决率达61.6%。
政协集体提案在政协提案中具有重要的位置,是政协高质量提案的重要来源。近3年来,市政协征集到的457件提案中,集体提案159件,占提案总数的35%,在这些提案中,涉及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民生问题等多个方面,做好这些提案的办理,对于促进政协提案工作、支持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做好参政议政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我市在办理集体提案时,专门制定了相关的办理办法,对具体办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集体提案由市委办或市政府办牵头办理,并行文答复;二是集体提案办理必须先与提案人进行沟通,了解提案人的初衷,增进共识;三是集体提案办理必须召开协商会,与提案人充分协商,征询办理意见和建议后方可进行行文答复;四是加大对集体提案的督办力度,每年都由市委督察室、市政府督察室和市政协提案委联合进行督促检查,使每一件集体提案的办理都落到实处;五是开展优秀集体提案评选表彰活动。对经办理后意见建议得到采纳、问题得到解决的集体提案,及时进行评优表彰奖励,三年来共评选优秀集体提案3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