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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今年社保补贴下月发放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8-25 浏览次数:


  从9月1日起,我市六类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就可以申领2016年社会保险补贴了。
  据悉,市人社局根据本年度就业专项资金的筹集情况,将于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发放我市2016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250元∕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元(100元∕月)。其中养老保险补贴标准比上年提高了600元。
  按照《个旧市2016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规定,我市2016年度社会保险补贴的发放对象为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就业创业证》、已经实现灵活就业但收入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1400元,且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向市劳动就业中心申报灵活就业的6类就业困难人员,包括: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人员,“4050”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残疾人员,完全失去土地的未就业生活困难人员,登记失业满一年以上人员(2015年9月30日以前登记失业的)。
  实施办法还强调,符合享受2016年度社会保险补贴条件,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且按时足额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由市人社局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未参保的险种不予补贴。参加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人员不予补贴。初次领取社保补贴时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55周岁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享受至退休,其余人员累计已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满3年的一律停止享受;未享受满3年的,按足年足月计算,继续享受补贴至3年期满止。
  符合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需带相关证件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片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或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初审合格的到市劳动就业中心一楼窗口大厅复核即可办理补贴手续。
  另悉,本年度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时间为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逾期一律不予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