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红河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市国土资源局结合工作实际,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从五个方面着手,落实好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
一是将创建工作与党组中心组学习相结合。该局将民族政策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学习党和政府及全社会共同推动民族地区发展的成就和经验,了解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和先进人物,带动全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二是将创建工作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相结合。该局切实发挥优势,抓住对口帮扶机遇,积极申报和实施国土整治项目;同时,组织机关干部深入挂钩联系村,协助其制定科学的村级发展规划,结好帮扶对子,找准发展路子,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是将创建工作与精神文明创建相结合。该局积极开展文明科室、平安单位创建,倡导文明行动,鼓励党员干部参与义工服务、义务献血等活动;走访慰问老党员、老干部和少数民族贫困群众,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与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最急需、最紧迫的现实问题结合起来,让各族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四是将创建工作与国土资源业务工作相结合。该局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土地征收、项目用地报批、土地规划调整、易地扶贫搬迁、不动产登记等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强化服务质量,全面推动我市国土资源各项管理工作,以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成效促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创建。
五是将创建工作与国土资源领域综治维稳工作相结合。该局把综治维稳工作作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重要内容,热情接待来信来访,确保信访案件有回复;依法查处违法用地、违法采矿案件,认真解决和调处征地中的矛盾纠纷,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营造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