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市旅游局旅游质监所于近期对各旅行社开展了专项检查和整治。
经查,我市各旅行社均同游客签订了旅游合同(含一日游合同),旅行社及其导游人员不存在强迫游客购物消费的情况;旅行社没有组织不合理低价旅游团队,不存在违规转团、并团的情况;旅行社、旅游车均参加了云南旅游组合保险及统保统筹。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旅行社存在“超范围宣传、代理出境旅游业务”、“未规范使用电子合同”等情况,检查组要求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进行整改,严禁超低价进行旅游业务宣传,严禁代理出境旅游业务,同时加强对旅游包车、租车业务的管理,包(租)有正规资质的星级旅游车。
通过此次检查和整治,有效促进了各旅游经营接待单位的安全生产,进一步规范了我市旅游市场,提升了我市旅游服务质量和接待水平,为游客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旅游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