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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组织收看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推进会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4-21 浏览次数:
  (记者 王 剑) 4月17日,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在昆明召开。
  会议通报了我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情况。省委组织部、大理州、砚山县等在会上交流了相关工作经验。
  会议表示,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着眼新的时代背景和全国发展大局,为云南发展确立了三个战略定位,其中就包含要努力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当前,我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必须倍加努力,深刻理解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根本任务和时代要求,在民族教育促进、民族文化繁荣、民族团结创建、民族事务治理等方面做出示范创新,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富有时代特征、符合云南实际的民族团结进步新路子。
  会议指出,抓好示范区建设必须站高、看远,明确方向。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正确工作方法,完善工作保障机制,处理好全局与重点的关系,坚持激发内生动力和依靠外力帮扶“双轮驱动”,严守脱贫攻坚、生态保护、团结稳定三条底线,打牢思想、物质、法治、群众四个基础,总结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丰富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的理论与实践作出贡献。
  会议强调,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必须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重点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即:要更好地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力推动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突出抓好就业和教育工作;深入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程;加强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保护;扎实推进法制建设和法治保障;着力促进宗教和谐和顺;加强优秀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我市设市、乡两级分会场组织收听收看会议。州委常委、市委书记罗萍,市委副书记、市长赵刚,市委副书记、沙甸区党委书记张红兵,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周雪云,副市长向爱武,市民宗局领导班子及各科室负责人,市城区街道办事处主任、分管领导和民宗助理员在市级分会场参会;各乡(镇、区)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民宗助理员在乡镇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