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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打好事业单位引才聚才“组合拳”

来源: 发布日期:2016-12-19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我市事业单位通过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公开招聘引进、免费师范生招聘引进、“三支一扶”招募、特岗教师转聘、退伍军人安置等多种途径引进各类人才221人,其中硕士4人、本科116人、大专71人、中专30人。
  紧缺人才招聘引进。按照《个旧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实施方案》,市教育局、卫计局、水务局、林业局、环保局、地震局部分用人单位进行了紧缺人才招聘工作,于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分别到云南师范大学、昆明理工大学、昆明医科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红河学院等院校进行招聘,与69名2016年二本以上的应届毕业生签订了就业协议。经过资格复审、体检、政审,办理了61人的聘用审批手续。
  公开招聘引进。今年有28家单位招聘,设45个岗位,计划招聘61人,通过笔试、资格复审、体检、政审,办理了43人的聘用手续。
  免费师范生招聘引进。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云教学〔2010〕21号),免费师范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通过体检、政审等程序,办理2名免费师范生的聘用手续。
  特岗教师转聘。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云教人〔2012〕28号)文件精神,按照《红河州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简章》要求,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按照择优录用原则,办理29名特岗教师的聘用手续。
  代课教师转聘。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云教〔2013〕7号)和《红河州教育局、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红河州财政局、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招考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方案〉的通知》(红教联〔2016〕5号)文件,按照《红河州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招聘简章》规定,通过资格审核、考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办理70人代课教师的聘用手续。
  “三支一扶”招募。云南省“三支一扶”计划由省人社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扶贫办、团省委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选拔一定数量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基层单位从事为期2年的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等志愿服务工作。我市今年共招募10人,分别从事教育、卫生、劳动保障、农业综合服务等工作。
  退役军人安置。根据省、州关于退役士兵接收安置的各项政策,按照市政府办《关于下达2016年退役士兵安置计划的通知》和市退役军人安置办的安置意见,安置6名退伍军人到事业单位工作。
  通过招才引才工作,使我市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在年龄结构、专业结构、知识结构、学历结构等方面得到了进一步改善,使我市急需的紧缺人才以及乡镇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乡镇各服务中心人员缺乏状况有所缓解,稳定了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推动各项社会事业不断发展提供了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