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以来,市政协提案委共收到提案154件,其中委员个人提案78件,占50.6%;委员联名提案29件,占18.8%;集体提案47件,占30.5%。经审查,立案150件,立案率为97.4%。在立案的提案中,经济建设类98件,占65.3%;社会事业类37件,占24.7%;综合类15件,占10.0%。
针对我市机构改革后,部分承办单位职责职能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为提高交办准确性,市政协提案委认真学习市委关于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加强分析研判,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交由市委办公室5件、市政府办公室145件研究办理。下一步,市政协提案工作部门将加强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的沟通联系,继续做好政协提案的交办、督办、跟踪、服务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