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由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汤卫东带队的调研督办组到我市沙甸区,对州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州人大代表所提的《关于帮助沙甸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步伐的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专题调研督办。市委副书记、沙甸区党委书记佘建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军,市政府党组成员、市特色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沙甸区区长王洪陪同调研。
调研督办组先后深入沙甸鱼峰书院、沙甸大清真寺、新华书店云上乡愁书院、红河州民族团结主题公园建设项目等地进行实地调研,深入了解沙甸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开展情况。调研督办组还与相关人员座谈,听取该建议主办、协办单位就办理情况的汇报,以及提建议代表及联名附议代表对该建议办理的评价意见。
长期以来,州委、州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沙甸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把沙甸区创建成为具有标杆示范作用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2017年,州委启动实施沙甸地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并制定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沙甸地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工作的意见》,陆续完成了沙甸区卫生院提升改造、沙甸鱼峰书院提升改造、沙甸青牛体育场提升改造等一批民生项目。自2012年以来,州级安排沙甸地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和民族特色村建设项目资金700万元,进一步提升了沙甸地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成效。
调研督办组对沙甸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市高度重视落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积极探索,不断改进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走出一条民族团结进步的新路子,有效地推动了红河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
汤卫东要求,人大代表建议主办和协办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认真研究,主动与提建议代表沟通交流,加强与人民群众沟通联系,同时做好人大代表建议续办、续复工作。
就进一步推动沙甸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汤卫东强调,个旧市及沙甸区要继续加大对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政策的宣传力度;要加强法制建设,不断提高法制建设水平,让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沙甸区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促进法治和德治相结合,并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沙甸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