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旧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实施方案(试行)》(个医保发〔2019〕5号)的规定,个旧市医疗保障局拟开展2020年度医药机构申请签约定点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定点资格申请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域内,达到申报条件,愿意承担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的各类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
二、申报条件
按《个旧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实施方案(试行)》(个医保发〔2019〕5号)规定办理。
三、申报相关事项
(一)申报时间:请医药机构在2020年7月15日—8月15日内,将申请材料报个旧市医疗保障局进行登记、审核,申报资料不齐全,超过规定报送时限的不予受理。
(二)申报要求: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要求真实、字迹清晰,并附上目录,标好页码范围(如: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3-6)。
(三)联系人:张菊敬,咨询服务电话:0873-2135528。
个旧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