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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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gjzsthjjgjfj/2026-0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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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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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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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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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红个环罚〔2026〕2号)
案件名称 | 个旧市金荣矿冶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红个环罚〔2026〕2号 | ||
当事人基本 情况 | 个人 (个体工商户) | 姓名 | / |
企业或其他组织 | 名称 | 个旧市金荣矿冶厂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2501X2281761X8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祁丽明 | ||
处罚事由 | 2025年11月25日至11月26日期间,该厂烟化炉排放口超标排放氮氧化物共计7小时。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 ||
处罚结果 | 处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伍仟元整(¥125,000.00)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6年3月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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