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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
  • 索引号
    gjzsthjjgjfj/2026-0001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3-0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红个环罚〔2026〕2号)

案件名称

个旧市金荣矿冶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红个环罚〔2026〕2号

当事人基本 情况

个人

(个体工商户)

姓名

/

企业或其他组织

名称

个旧市金荣矿冶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2501X2281761X8

法定代表人姓名

祁丽明

处罚事由

2025年11月25日至11月26日期间,该厂烟化炉排放口超标排放氮氧化物共计7小时。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处罚结果

处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伍仟元整(¥125,000.00)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