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红河州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十三五”规划》已经十一届州人民政府第四十七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