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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7-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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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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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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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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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红河州教育卫生补短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红河州教育
卫生补短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红政办发〔2017〕14号
个旧市、蒙自市、弥勒市、石屏县、屏边县、绿春县、河口县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为加快补齐经济社会发展短板,高效推进教育卫生补短板建设工作,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红河州教育卫生补短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李 扬 州委副书记、州长
副组长:李成武 州政府副州长
鞠云昆 州政府副州长
成 员:杜应昆 州政府副秘书长
李光林 州政府副秘书长
刀 剑 州发改委主任
张学理 州教育局局长
龙然里 州财政局局长
庄 斌 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悦江 州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
张鹏程 州卫生计生委主任
李朝晖 州审计局局长
赵 刚 个旧市政府市长
姜 伟 蒙自市政府市长
包 旭 弥勒市政府市长
陈 浩 石屏县政府县长
李雄文 屏边县政府县长
李 涛 绿春县政府县长
邓进秀 河口县政府县长
罗 忠 州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发改委,主任由州发改委主任刀剑兼任,副主任由州发改委副主任朱文魁、张璇(挂职),州教育局副局长高永红,州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杨龙遇,州财政局副局长杨凤国担任,工作人员从州级有关部门抽调。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协调推进教育卫生补短板项目建设。负责建立协调联席机制;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协调有关单位对项目进行联合审批;建立项目和工作推进监督考核机制,组织考核评估;协调资金投入和督促资金归集偿还;建立定期报表制度;及时掌握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建议;指导有关项目单位做好建设规划调整、年度计划编制;组织有关部门对教育卫生补短板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协调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州发改委: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全州教育卫生补短板建设规划的审查汇总及上报;负责州、县级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牵头会同教育、卫生计生等部门下达年度建设任务和实施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配套政策;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专项建设贷款;指导协调各项目单位按投资项目管理要求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督促检查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落实、项目建设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州教育局:负责督促协调现代职业教育扶贫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推进工作;负责职业教育项目建设资金偿还本息的归集工作,并将州级贴息资金纳入本部门预算;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州卫生计生委:负责督促协调县级公立医院和妇女儿童医院建设项目的具体推进工作;负责指导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编制本地区医疗卫生扶贫专项规划,并依照《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理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设备购置等审批手续;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县级公立医院及妇女儿童医院项目建设资金偿还本息的归集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州财政局:负责会同发改、教育和卫生计生等部门对教育卫生补短板建设项目资金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强化绩效考核,发挥资金效益;积极争取中央及省支持;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州国土资源局:教育卫生补短板项目应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重点保障项目所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建立审批绿色通道,确保项目落地;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州环境保护局:负责指导、协调教育卫生补短板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州审计局:负责审计教育卫生补短板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重点审计教育卫生补短板建设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违规违纪行为;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州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承接拨付国开行及省医投公司发放的专项贷款;作为州本级教育卫生补短板建设项目平台公司,及时督促州教育局、州卫生计生委支付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向省医投公司偿还贷款本息;负责对建设资金封闭运行进行监管,并制定监管办法;负责建立资金使用等报告制度,及时向领导小组通报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有关县市人民政府:承担本县市教育卫生补短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组织机构,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本县市项目各项工作;负责落实纳入规划的县级公立医院扶贫工程项目建设用地,负责征地、环评、可研等前期工作,落实工作经费,确保资金到位后立即开工建设;确保项目严格按审批下达的投资计划建设,按计划和进度实施,不突破概算投资,不突破批复的建设规模;加强项目资金和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杜绝重大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负责统筹协调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将本县市建设项目涉及的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足额到位并及时支付;确保项目建成后开展业务所需的设备和人员同步到位,项目及时投入使用;在项目建设、招投标、服务采购等方面严格按法律法规执行;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今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领导如有变动,由接替其职务人员相应接替工作,不再另行发文。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