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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7-1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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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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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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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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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哈尼梯田志》组织编纂实施方案的通知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哈尼梯田志》组织编纂实施方案的通知
红政办发〔2017〕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 红河哈尼梯田志>组织编纂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3日
《红河哈尼梯田志》组织编纂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6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61号)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红政办发〔2016〕233号),进一步保护传承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及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结合实际,特制定《红河哈尼梯田志》组织编纂实施方案。
一、组织编纂《红河哈尼梯田志》的重要意义
红河哈尼梯田绵延整个红河南岸的元阳、红河、绿春、金平四县域十大片区,总面积82万亩,分布从山脚延伸至海拔2000多米的山巅,级数最多可达3700多级,规模宏大,气势磅礴,是以哈尼族为代表的世居民族利用当地“一山分四季,十里不同天”的地理气候条件创造的农耕文明奇观。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于2000年正式启动,经过十余年坚持不懈的努力,2010年6月成功入选联合国粮农组织第二批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录,2013年6月成功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成为我国第一个以民族名称命名、以农耕文明为主题的活态世界遗产,并先后获得首批全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湿地公园等殊荣。同时,代表梯田农耕历史文脉的哈尼四季生产调、红河乐作舞、哈尼族多声部民歌、哈尼哈巴、祭寨神林等多项农耕文化项目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红河哈尼梯田“森林、村寨、梯田、水系”四素同构的和谐生态环境,是以哈尼族为代表的各民族共同创造的集体智慧结晶,是活着的农业文明历史见证。地方志作为传承和弘扬民族文化的有效载体形式,是继往开来,服务当代,垂鉴后世,具有独特历史文化学术价值的地方历史文献。通过编纂《红河哈尼梯田志》,真实记录红河哈尼梯田的历史原貌,为这份世界级文化遗产增添厚重的历史文化氛围,充分发挥“存史、资政、育人”的服务功能,让世界共享哈尼梯田景观文化,对促进优秀传统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和利用,推动全州生态文明建设,更好地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史料价值。
二、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先进文化发展方向,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运用科学的编纂理论、方法,全面真实系统地记述哈尼梯田自垦植以来发展形成的农耕文化、民族文化、文学艺术以及申遗工作、梯田保护管理、旅游开发等方面的发展变化,为加快我州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实现红河跨越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基础性的地情资料。
三、编纂要求
(一)坚持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把握时代特点,充分发挥地方志“存史、资政、育人”的作用,为红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地情信息支持。
(二)坚持新编地方志体例原则,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有机统一。
(三)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树立精品意识,力求志书可信、可读、可用;讲求效率,计划用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完成《红河哈尼梯田志》编纂出版工作;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四)志书篇幅。志书提倡文约事丰,图文并茂,在保证质量的同时,对志书篇幅加以适当控制。志书为单册本,字数控制在70万字以内。
(五)志书结构。《红河哈尼梯田志》卷首设彩照、序、凡例、中英文目录、概述。卷中为主体部分,共分为六章,其内容为:哈尼梯田与农耕文化、梯田与民族文化、申遗工作、哈尼梯田保护与管理、梯田旅游、梯田与文学艺术。卷末设索引、编后记。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编纂出版工作的领导,特成立《红河哈尼梯田志》编纂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李 扬 州人民政府州长
常务副主任:谭 萍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 主 任:林 灿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莫 飚 州志办主任
州世界遗产管理局局长
成 员:龙然里 州财政局局长
张俊伟 州民宗委副主任
州环保局副局长
李 勇 州住建局副局长
李 波 州规划局副局长
陈 雄 州农业局副局长
李玉福 州林业局副局长
金 彤 州水利局副局长
杨 华 州文体广电局副局长
钱玉芳 州旅发委副主任
周林俊 州志办副主任
吴志宏 州志办副主任
杨沙斗 州世界遗产管理局副局长
王必成 元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宋 文 红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白迷诺 绿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立智 金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朱文珍 元阳县哈尼梯田保护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薛江华 红河县哈尼梯田保护办公室主任
杨建荣 绿春县哈尼梯田保护管理局局长
杨镇文 金平县中国红河蝴蝶谷和哈尼梯田管理中心主任
马智强 元阳县志办主任
普拔肆 红河县志办主任
李应斗 绿春县志办主任
王仲璋 金平县志办主任
编纂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州志办,由莫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州志办、州世界遗产管理局抽调,具体负责组织编纂《红河哈尼梯田志》的日常工作。
五、主要任务及工作步骤
(一)主要任务
以“创精品、修名志”为目标,进一步加强领导,统一认识,精心组织,统筹协调,互相配合,真抓实干,严格按照志书的体例原则和质量标准,切实抓好志书编纂工作,严把体例关、史料关和质量关,真正编纂出版质量上乘、装帧一流的《红河哈尼梯田志》,为红河文化大繁荣、大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步骤
2017年1月启动,计划用一年半时间,于2018年6月左右全面完成编纂出版工作,具体工作步骤安排如下:
1.启动阶段(2017年1月)
组建编纂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完成《红河哈尼梯田志》篇目提纲的修改、完善和审定;分解志稿任务;召开由州级相关部门、相关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和编纂人员参加的编纂工作动员和业务培训会,安排部署编纂工作任务,培训编纂业务人员,正式启动编纂工作。
2.资料收集阶段(2017年2—3月)
承编单位完成资料、图片收集及归类整理工作;编纂人员深入相关部门和乡镇,收集哈尼梯田的相关资料、图片。
3.撰写初稿、总纂阶段(2017年4—9月)
按照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的原则,采取边收集资料边编纂的形式,确保志稿完成质量。4—5月,各章节编纂人员完成初稿后交总纂班子审定;6—9月,总纂班子完成各章节志稿的审定和修改,基本完成志稿总纂,形成评审稿。
4.评审修改阶段(2017年10月—2018年2月)
2017年10月,将《红河哈尼梯田志》评审稿发给州县相关部门和专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11月,召开由州级相关部门领导、专家组成的初评会;2017年12月—2018年1月,认真梳理、汇总初评会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全面补充、修改完善总纂稿,纠偏讹误;2月,召开复审会,再次根据各专家提出意见建议作进一步的修改补充,并交保密、统战、民宗等部门审查验收志稿。
5.出版付印阶段(2018年3—6月)
2018年3月,完成志稿最后的修改完善和校核工作,交出版社审查;4—6月,按出版的审查意见作最后修改,并交付印刷厂印刷出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级相关部门和元阳县、红河县、绿春县、金平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编纂工作的领导,积极协调、解决编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确保编纂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队伍建设。编纂方案、篇目确定后,要做好编纂队伍的组建和培训工作,将《红河哈尼梯田志》编纂任务分解到各承编单位,落实责任到人,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