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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7-1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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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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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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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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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红河州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红河州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红政办发〔2016〕26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红河州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主 任:李 扬 州委副书记、州人民政府州长
副主任:李石松 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
聂 明 州政协党组书记、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谭 萍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李成武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李存贵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许 洋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
鞠云昆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贺德银 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向从科 州人民政府秘书长
成员单位:州政府办、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地震局、州教育局、州移民局、州司法局、州民宗委、州工信委、州国土资源局、州住建局、州安监局、州交通局、州文化体育局、州粮食局、州招商局、州工商局、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水利局、州卫计委、州商务局、州人社局、州信访局、州旅发委、州监察局、州环保局、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外事侨务办、州政府新闻办、州人防办、蒙自军分区、武警红河支队、州公安消防支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政府办,主任由秘书长担任。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