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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7-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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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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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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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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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省人民政府2017年10件惠民实事的通知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省人民政府
2017年10件惠民实事的通知
红政办发〔2017〕4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10件惠民实事和重点督查20项重大建设项目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9号)精神,州政府办公室根据我州工作实际将2017年省政府10件惠民实事细化分解为红河州目标任务,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抓好工作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责任
各县市政府、州级各主办部门要严格按照10件惠民实事年度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逐项分解细化,明确责任主体、工作措施、进度安排及时限要求,加强统筹,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力推进,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强化督查,确保任务落实
省政府10件惠民实事列入州政府年度政务督查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年末进行考核通报。各县市政府、州级各主办部门要围绕目标任务的落实,加强督促检查,狠抓跟踪问效,及时掌握项目推进落实情况,按时报送推进落实情况。各县市政府、州级各主办部门于2017年4月5日起以表格形式(见附件2)逐月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其中7月5日、10月15日、12月25日分别将上半年、前3季度、全年工作完成情况书面(含电子版)报送州政府督查室(联系人及电话:许航源 3732054,邮箱:MZ3732054@126.com)
州政府办公室将根据各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加大工作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不落实、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1.2017年全省10件惠民实事(红河州项目)
2.2017年全省10件惠民实事推进情况月报表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7日
附件1
02017年全省10件惠民实事(红河州项目)
序号 |
实事名称 |
省目标任务 |
红河州目标任务 |
主办部门 |
协办单位 |
1 |
实施脱贫攻坚工程 |
全省新实现29个贫困县脱贫摘帽、110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脱贫出列、10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 |
全州实现2个贫困县脱贫摘帽、10个建档立卡贫困乡镇脱贫出列、99个建档立卡贫困村脱贫退出、10.82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 |
州扶贫办 |
各县市政府 |
2 |
推进农村公路建设 |
实现全省100%建制村通硬化路。 |
完成1992.445公里建制村公路硬化工程,实现全州100%建制村通硬化路。 |
州交通运输局 |
各县市政府 |
3 |
实施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
完成1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任务。 |
完成8.3万人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任务。 |
州水利局 |
各县市政府 |
4 |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 |
完成5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 |
完成31720户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 |
州住建局 |
各县市政府 |
5 |
深入推进就业创业 |
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计划。“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12万人创业。实施“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0万人次以上。培训新型职业农民2万人。 |
完成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计划各项任务,计划帮助15名学生实现成功自主创业,实施“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计划扶持1.1133万人创业;继续实施“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对泸西、石屏、红河、元阳、金平、屏边、绿春7个贫困县培育微型企业0.1万户;计划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万人次以上;培训新型职业农民0.2万人。 |
州人社局 州教育局 州工信委 州农业局 州财政局 |
各县市政府 |
6 |
全面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 |
研究出台《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试行)》,落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税费负担、财务成本、用电价格和物流成本等一系列优惠政策,推进实施负面清单制度,大幅压减各类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全面治理各种不合理收费,为实体经济减负松绑。为企业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8.8亿元,降低物流成本18亿元。 |
1.落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税费负担、财务成本、用电价格等优惠政策,全面治理各种不合理收费。为企业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0.8亿元;落实降低企业降低物流成本优惠政策,积极协调铁路运输部门以议价方式给予铁路运价优惠,计划为企业降低物流成本1.5亿元。2.执行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除商住用地以外,其余用地省级部分一律免缴。推行工业用地出让弹性年期制和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供应方式,降底用地成本。3.抓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政策效应和税负分析,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目标落实。规范改进审批行为,开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清理、公告工作,严格落实税收征管措施和办法。4.继续贯彻落实阶段性降低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的政策规定,预计为企业降低基本养老保险费3900万元。继续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计划为3111户参加失业保险企业减少缴费3100万元。 |
州发改委 州财政局 州工信委 州人社局 州国土局 州交通运输局 州地税局 州国税局 |
各县市政府 |
7 |
实施惠民用电工程 |
对云南电网公司供电范围内实施“一户一表”抄表收费到户的城乡居民用户用能设立每户每年1560千瓦时的电能替代电量,居民到户电价为每千瓦时0.36元。研究制定鼓励居民扩大电力消费的套餐用电措施,供年用电量超过4000千瓦时及以上的居民用户自主选择阶梯电价或套餐用电。 |
1.对红河供电局供电范围内实施“一户一表”抄表收费到户的城乡居民用户用能设立每户每年1560千瓦时的电能替代电量,居民到户电价为0.36元/千瓦时。该基本套餐优先执行;2.从2017年1月起,对红河供电局供电范围内完成“一户一表”改造并抄表到户、且全年用电量在4000千瓦时及以上的用户,按照所选套餐电量的不同,给予不同比例的奖励电量。套餐用电从4000-10000千瓦时分为6档,每年可节省电费从553元至2968元不等。 |
州发改委 |
各县市政府 |
8 |
实施 “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 |
严格控制全省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完成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41万人、乳腺癌检查3.8万人;为8万名6—24月龄儿童免费发放营养包;为22万对农村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结婚登记人群自愿免费婚检率达到70%;新生儿疾病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率提高到80%、听力筛查率提高到85%;提升100个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在100个乡镇开展儿童先心病筛查。 |
严格控制全州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完成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4.2万人、乳腺癌检查0.2万人;为2.1万对农村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结婚登记人群自愿免费婚检率达到75%;新生儿疾病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率提高到85%、听力筛查率提高到85%;按照省卫计委确定任务,组织实施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组织实施乡镇开展儿童先心病筛查。 |
州卫生计生委 |
各县市政府 |
9 |
新建一批城乡养老服务设施 |
新建或改扩建15个城市公办养老机构、60个农村敬老院、300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或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新增养老床位1.15万张。 |
新建或改扩建3个农村敬老院、16个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互助养老站),共新增养老床位340张。 |
州民政局 |
各县市政府 |
10 |
推进全省旅游厕所建设 |
新建、改建旅游厕所793座,其中,新建243座,改造提升550座。 |
新建、改建旅游厕所65座,其中,新建38座,改造提升27座。 |
州旅发委 州住建局 州交通运输局 州商务局 |
各县市政府 |
附件2
2017年全省10件惠民实事推进情况月报表
填报部门: 填报日期: 填报人(联系方式):
红河州目标任务 |
月推进情况 |
累计推进情况 |
存在问题 |
整改措施及时限 |
注:各县市政府、州级各主办部门按照月报工作要求逐月填写本表于每月5日前报送州政府督查室;其中:7月5日、10月15日、12月25日前分别将上半年、前3季度、全年推进情况书面报送州政府督查室,推进情况包含完成具体数据及比例,非涉密内容可通过电子邮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