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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7-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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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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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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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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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
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红政办发〔2017〕2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
2016年,各县市人民政府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州系列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有力有效保障国土资源,节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为确保我州“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全力推动红河科学发展、奋力跨越作出了应有贡献。根据《2016年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分办法》,2017年1月9日至20日由州国土资源局组成考核组对13县市进行实地检查考核,经考核组认真考核并报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优秀等次
建水县(97.397分)、屏边县(97.309分)、绿春县(97.009分)、开远市(96.974分)。
二、良好等次
石屏县(96.774分)、个旧市(96.398分)、元阳县(96.263分)、蒙自市(96.234分)、泸西县(96.222分)、河口县(98.362分)。
三、合格等次
红河县(95.558分)、金平县(96.4分)、弥勒市(96.813分)。
弥勒、金平、河口三县市国土资源系统因工作人员有违纪违法行为,考核下调一个等次。
希望各县市进一步发扬成绩,戒骄戒躁,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以适应新常态、把握新机遇、开创新局面为主旋律,努力开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新局面,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出现违纪和违法问题的县市要正确对待考核结果,认真汲取教训,自我加压,迎头赶上,为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