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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方志
  • 索引号
    gjsdsyjs/2025-00000
  • 发布机构
    个旧市党史研究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1-24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年鉴》(2017)综合经济管理 物价管理

【简 述】 2016 年,个旧市物价管理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深入贯彻 落实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 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将改革引向深入。以打造服务、创新、和谐、民生、法治为重点,创新监管方法,强化监督检查,着力做好各项价格服务工作,圆满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物价控制水平】 2016 年,个旧市物价管理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价格管理,确保全市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一、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个旧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 101.6,其中食品类 103.0( 粮食 102.5, 肉及其制品 110.7), 烟酒及饮料类 101.9,衣着 96.1,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 99.6,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 103.2,交通和通讯 95.4,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 108.6,居住99.8。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与上年同期相比,除了畜肉、文化教育娱乐、报刊杂志及电子出版物、中西医药及保健用品上升(涨幅超过 4%)外,其余水果、办公用品、服装鞋帽、纺织品、燃料、金银珠宝等均有所下降(降幅达到 0.1 ~ 0.6),特别是纺织品降幅最大。二、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个旧市商品零售价格指数 99.8,其中食品类 103,饮料、烟酒 101.9,服装、鞋帽类 95.8,纺织品 94.8,家用电器及音响器材 99.2,文化办公用品 98.9,日用品 100.5,体育娱乐用品 101.5,交通、通讯用品95.4,家具 100.3,化妆品类 102.0,金银珍宝类94.3,中西医药品及医疗保健用品 104.3,书报杂志及电子出版物类 105.0,燃料类 95.4,建筑材料及五金电料类 98.6。


【价格调整】 2016 年,个旧市物价管理部门加强市场物价监督,及时贯彻落实上级调控政策,做好商品价格调整工作。一、成品油市场监管。个旧市成品油价格按上级政令进行 15 次调整,调整频次为“5 降 10 升”,价格部门及时传达上级油价政策, 确保顺利执行调价政策。二、价格综合管理。制定再生水销售暂定价格,从 2017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对白云水利工程、城市供排水单位开展成本监审,拟定《个旧市城区供排水价格调整方案》,并于 2016 年 12 月召开城区供排水价格调整听证会, 稳妥地做好城区供排水价格调整工作。


【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管理】 2016 年,个旧市物价管理部门取消收费许可证后,继续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监管,做好收费统计和上报工作。落实降低相关收费政策。市发改局、市财政局联合贯彻执行中央、省、州有关降费文件,降低 4 个部

门 5 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及 10 个部门 12 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 市物价部门对 72 个(不含医疗机构)行政事业单位上报的收费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及分析,按时在网络上填报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表,并收回《云南省收费许可证》正本 92 个(含 35 个医疗机构正本),副本 117 个(含45个医疗机构副本)。 同时,认真做好贯彻实施降费政策的相关工作。对 4 个部门 5 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及 10 个部门 12 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在现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分别降低 20%、30%。配合州发改委、市卫计局,对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情况进行调研,并做好医疗机构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2016 年,将现行小微企业免征的 3 个部门 18 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费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取消 3 个部门 7 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将 4 个部门 5 项经营服务性收费及 9 个部

门 14 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分别降低 20%、30%。此次贯彻落实收费政策, 涉及全市 15 个部门 23 家单位,其中11个部门16家单位 24 项收费减负 1,443.51 万元(取消 4 家单位 6 项收费,减负 830.45 万元 ;免征 5 家单位 10

项收费,减负 84.533 万元;降低 7 家单位 8 项收费,减负 528.525 万元),另 7 家单位无减负情况。各收费单位取消、降低的收费标准基本执行到位。


【价格监督检查】 2016 年,个旧市物价管理部门查处价格违法案件 4 件,实施经济制裁总金额779,407.10 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 778,607.10 元, 罚款 800.00 元。价格监督检查主要完成两项工作 : 一、开展经常性物价检查工作。1 月开始实施农村用电价格专项检查,对执行的“一户一表”城乡居民阶梯电价进行检查 ;4 月,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对本市重点涉企收费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在对市房地产管理处的检查中还将检查延伸至经营房屋中介的服务机构。同月,开展水价和能源价格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白云供水有限公司、中水公司、自来水公司等单位近两年价格和收费执行情况。在以上检查中均没有发现违反政策规定的价格行为。二、开展药品价格专项检查。 8 月起,市价格管理部门开展药品价格专项检查,采取抽查的方式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卡房镇卫生院、市妇幼保健院、济康药店、红河州健康宝药堂等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自药品市场价格放开后,大部分药品零售价格均上涨,对此现象,经营者解释说由于进货成本涨价,所以销售零售价跟着上涨。此次药品价格专项检查没有发现价格违法行为。


【职工物价监督】 2016 年,个旧市价格管理部门继续加强与个旧市 5 个职工物价监督站的信息沟通,掌握市场第一信息,全力支持职工物价监督工作。个旧市职工物价监督站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监督市场价格行为,全力维护市场秩序,在“保供稳价”、维护农产品市场价格秩序、宣传物价政策、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年,全市 5 个职工物价监督站组,严厉查处市场短斤少两、假冒伪劣等价格欺诈行为,配合监管部门畅通市场流通渠道、做好政策的“上情下达”;为群众义务复秤83,625 人次,修复不合格秤 23 台(把);教育违规经营者 364 人次,责令退赔违规收入1,420元,为消费者直接或间接挽回经济损失数万元,有效维护了消费者权益。


【服务价格监督】 2016 年,个旧市物价管理部门继续加强服务价格监督工作,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好节日期间市场巡查工作, 确保市场价格平稳。节日期间,组织价格监管人员对全市主要商业网点、集贸市场、公园等经营场所开展市场价格巡查,同时,加强对公路客运和城市公交、出租车等交通运输价格的监管,督促相关部门落实节日免收小汽车通行费及其他价格减免政策,杜绝价格违法行为发生。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好价格举报工作。充分发挥“12358”桥梁和窗口作用,认真受理各类价格举报案件,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全年受理各类价格违法举报 8 件、提供价格政策咨询服务 5 件,其中上级交办 1 件,均在规定限期内全部办结。查处价格违法

案件 3 件,实施经济制裁 11,407.10 元。


【价格认证】 2016 年,个旧市物价管理部门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执法工作部门委托的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维护公共利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年内,涉烟案件认定工作从省级下放到县(市)级, 致使认定案件数增多、涉案金额增大,全年,受理各类价格鉴定 265 件,鉴定标的 1,007.803 万余元。其中,刑事案件 216 件,鉴定标的 629.36 万元, 其他案件(涉烟)49 件,鉴定标的 448.673 万元。已完成的认证、评估案件,没有一件提起复议或被司法机关退回重新鉴定,做到评估程序合法、评估结果公正、评估过程高效,为司法和行政执法机关办理案件提供了科学客观的价格依据。


【价格信息监测】 2016 年,个旧市物价管理部门继续加强价格信息监测工作,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全年,价格信息监测中心上报各类监测报表162 份,其中周报表66 份,月报表22 份,季报表4 份,年报表 2 份,分析报表 16 份,分析材料 41 篇。坚持每周、每季、每月向上级报送肉、禽蛋、禽、奶、水产品、蔬菜、水果、粮、油、肉、禽蛋、液化气、成品油等 56 种重要商品价格监测数据,自 10月 10 日起新增上报建材价格品种 11 个,使监测上报品种增到 67 个。认真做好商品价格信息的采集、监测、分析和上报工作,提高分析研判准确性,为上级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价格预警分析和全面准确的数据支撑。年内,个旧市遭遇雨雪冻灾(1 月 25 日) 和地震灾害(5 月 4 日 4.6 级),因灾情较轻,没有造成居民恐慌和抢购物资现象,只是蔬菜价格有小幅上扬,但波动幅度不大 ;个旧市价格信息监测中心对灾后重要商品价格实行每日监测上报,随时掌握市场商品价格动向。年底,全市猪肉(饲料猪) 价格突破近四年来的新高,平均每公斤 31 元 ;进入6月,蒜价持续走高,每公斤涨到 18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