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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1314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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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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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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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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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年鉴2016 政治 个旧市人民政府 重要批复
【关于个旧市卡房镇新区建设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2015 年 1 月 16 日,个旧市人民政府对卡房镇人民政府上报的《个旧市卡房镇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批准〈卡房镇新区建设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作出批复,同意卡房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个旧市卡房镇新区建设控制性详细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规划,若确需变更的,应依法定程序报原批准机关批准。请市规划局按照批准的规划内容,进一步加强规划实施的管理工作,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关于成立工程项目评标专家库的批复】 2015 年 1月 20 日,个旧市人民政府对市交通运输局上报的《个旧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成立工程项目评标专家库的请示》作出批复,同意市交通运输局成立工程项目评标专家库,并按相关程序办理有关事项。
【关于调整补充个旧市城市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的批复】 2015 年 2 月 28 日,个旧市人民政府对市规划局上报的《个旧市规划局关于〈个旧市城市规划管理暂行规定〉调整及补充说明的请示》作出批复,同意增加《个旧市城市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第八款补充细化条款:地块之间的建筑间距按建设双方各退让一半的原则进行控制,建设双方根据建筑高度、间距各退让一半。同意增加《个旧市城市规划管理暂行规定》补充条款:在旧城区改造项目中,若由于规划道路拓宽导致的征收补偿范围与可用于出让用地范围不一致的,可按照征收补偿范围计算容积率。要求市规划局严格按照调整补充后的《个旧市城市规划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规定有效执行。
【关于火把冲河流域规划报告的批复】 2015 年 4月 2 日,个旧市人民政府对市水务局上报的《个旧市水务局关于上报火把冲河流域规划报告的请示》作出批复,同意以农业灌溉为主,兼顾人畜供水、水土保持和水质保护等综合利用的规划原则,实施火把冲河流域规划。同意现状水平年为 2013 年,规划水平年为 2030 年。要求市水务局按相关要求,及时开展近期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争取早日立项、开工建设。
【关于同意锡城镇申报创建国家级生态乡的批复】 2015 年 5 月 11 日,个旧市人民政府对锡城镇人民政府上报的《个旧市锡城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创建国家级生态乡的请示》作出批复,同意锡城镇申报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希望按照《国家级生态乡镇申报及管理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申报材料,继续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不断提高人居环境品质。
【关于确定 2015 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批复】 2015 年 5 月 13 日,个旧市人民政府对市公安局上报的《个旧市公安局关于确定个旧市 2015 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请示》作出批复,同意将全市 126 家单位确定为个旧市 2015 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其中国家机关 6 个,医院、学校、幼儿园 19 个,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等公众聚集场所 34 个,广播、电视和邮政、通信枢纽 4 个,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25 个,高层建筑 15 个,其他还有客运车站、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及文物古建筑等共 126 家单位。
【关于同意推荐第七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批复】2015 年 7 月 22 日,个旧市人民政府对市文广局上报的《个旧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关于推荐个旧倘甸石榴坝学堂为个旧市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的请示》作出批复,同意将个旧倘甸石榴坝学堂列为个旧市第七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并请市文广局认真做好文物保护的相关工作。
【关于上报个旧市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的批复】 2015 年 8 月 14 日,个旧市人民政府对市发改局、市政府扶贫办上报的《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 个旧市人民政府扶贫办公室关于上报个旧市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的请示》作出批复,同意上报《个旧市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并按相关程序办理。
【关于个旧市大屯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2015 年 8 月 27 日,个旧市人民政府对市规划局上报的《个旧市规划局关于批准个旧市大屯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作出批复,同意实施《个旧市大屯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按照批准的规划内容,进一步加强规划实施管理,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关于实施个旧市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专项规划的批复】 2015 年 9 月 8 日,个旧市人民政府对市住建局上报的《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批准实施个旧市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专项规划的请示》作出批复,同意实施《个旧市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专项规划(2015—2020)》,并按照规划内容,进一步加强实施管理工作,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关于锡城镇鄢棚等 6 个村委会村改居的批复】2015 年 9 月 28 日,个旧市人民政府对锡城镇人民政府上报的《个旧市锡城镇人民政府关于鄢棚等 6个村委会村改居的请示》作出批复:一、锡城镇鄢棚、跃进、五一、杨家田、新冠、新寨 6 个村委会村改居条件成熟,为更好发挥示范作用,加快推进行政区划改革工作,原则同意撤销鄢棚等 6 个村民委员会,改为社区居民委员会。二、村改居工作中新的五一、新冠两社区与市城区的五一、新冠两个社区重名,请锡城镇确定新的五一、新冠社区名称报市民政局按相关程序办理地名更名手续。三、村改居工作与撤镇设街道工作同步开展。
【关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工程可研方案的批复】2015 年 9 月 25 日,个旧市人民政府对市扶贫办上报的《个旧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上报个旧市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工程可研方案的请示》作出批复,同意个旧市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工程可研方案,并按照可研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关于调整个旧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批复】2015 年 10 月 21 日,个旧市人民政府对市发展和改革局 教育局 财政局上报的《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 个旧市教育局 个旧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个旧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报告》作出批复:一、同意按照《个旧市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表》执行收费,时间从 2015 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收费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二、除收取保教费及规定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外,不得收取书本费和其他费用。三、保教费、伙食费可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四、其他收费管理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4】638 号)文件规定执行。五、享受政府财政补助(包括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和税收、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安排专项奖补资金、优惠划拨土地、公建民营等)的民办幼儿园和部门(单位)举办的公办性质幼儿园收费,按照公办幼儿园规定执行;未享受政府财政补助的企业(单位)举办的幼儿园收费,按照《云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中的民办幼儿园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对个旧市第一高级中学向招商银行红河分行贷款的批复】 2015 年 10 月 29 日,个旧市人民政府对市教育局上报的《个旧市教育局关于给予个旧市第一高级中学向招商银行红河分行贷款的请示》作出批复,同意个旧市第一高级中学向招商银行红河分行贷款 2000 万元;贷款本息的还付由市财政拨付给市教育局,并督促市教育局按时拨付给个旧市第一高级中学支付给招商银行红河分行。
【关于个旧市燃气专项规划(2014—2020)的批复】 2015 年 12 月 21 日,个旧市人民政府对市规划局上报的《个旧市规划局关于批准〈个旧市燃气专项规划(2014—2020)的请示〉》作出批复,同意实施《个旧市燃气专项规划(2014—2020)》,并请市规划局按照规划内容认真组织,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关于个旧市金湖环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2015 年 12 月 22 日,个旧市人民政府对市规划局上报的《个旧市规划局关于批准个旧市金湖环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作出批复,同意实施《个旧市金湖环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并请市规划局按照规划内容认真组织,确保规划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