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方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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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13118-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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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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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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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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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年鉴2016 政治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简 述】 2015 年,中共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市委和上级纪委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创新工作举措,聚焦中心任务,认真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加快推进“三转”,回归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将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持续正风肃纪,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和新成效。
【市纪委六次全体扩大会议】 2015 年 2 月 3 日,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市委小礼堂召开第十二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市纪委委员出席会议。各责任制单位主要领导、纪检组长、监察科(室)主任、市政府特邀监察员列席会议。州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忠出席全会并讲话。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出席会议。乡镇和市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 22 人在全会上述廉述责。全会总结 2015 年工作,研究部署 2016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全会审议通过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涂在斌代表市纪委常委会作的《忠诚履行党章职责 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报告。全会认为,过去一年,在市委和州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市纪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层层传导加压,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拓宽宣传教育,树牢遵章守纪意识;抓实抓牢作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惩治腐败发力,坚决挺起纪律规矩 ;抓实监督检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强化自身建设,打造监督执纪铁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全会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保持冷静清醒,坚定信心决心。全会提出,2016 年市纪委监察局要全面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法规制度,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党风廉政建设】 2015 年,中共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红河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完善个旧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单列 3 大项 22小项主体责任和 7 大项 26 小项监督责任清单,明确全市各级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安排。研究制定下发《个旧市 2015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将 40 项任务分解到 7 个牵头单位 54 个协办单位,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机制,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责任到人、任务明确、考核到位。新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8 家责任单位,与市委、市政府签订责任书的单位由原来的 62 家增至 70 家。制定《个旧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检查考核办法(试行)》,引入日常性随机检查、专项督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做法,采取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形成多元化的动态考核机制。加强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将其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评定为“优秀”“合格”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予以奖励;对评定为“基本合格”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限期进行整改,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本年度公务员考核中不得评定为优秀;对评定为“不合格”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给予组织处理,单位不得评为先进并限期进行整改,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本年度公务员考核中不得评定为称职(含称职)以上等次;对连续两年以上被评定为“基本合格”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给予组织处理,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本年度公务员考核中不得评定为称职及其以上等次。2015 年,开展日常检查 72 次,专项检查 8 次,并于年底组成 6 个考核组,由市委、市政府领导带队分别对全市 70 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党风廉政宣传教育】 2015 年,中共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统筹推进廉政文化“九进”活动,精心打造一批省州市廉政文化示范点。举办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从严监督执纪问责,为个旧率先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纪律保障”为主题的廉政文化文艺巡演活动。全年,市委书记等市级领导讲廉政党课9 场,受众达 2000 余人次。在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向科级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 9600 余条。开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四个一”活动(即一学、一考、一签、一谈),进一步唤醒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组织全市党员分别参加省、州、市 3 级宣讲报告会,市委抽调领导 13 人组成宣讲团,开展集中宣讲 17 场次,参学人员从市级领导班子成员到村(组)党员干部共计5000 余人。在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和农村党员干部中分别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考试。组织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知识竞赛活动。在全市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中层层签订《遵章守纪廉洁自律承诺书》,签订人员覆盖全市党委 30 个、党总支185 个、党支部 1136 个、党员 1.4 万余人。在个旧电视台开播《锡都清风行》栏目,加强舆论引导,营造浓厚的反腐倡廉社会氛围。
【作风建设】 2015 年,中共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制定《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个旧市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纪律保障实施办法》,加强对中央、省、州、市重大决策部署及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影响全市改革发展的纪律作风问题加强监督,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选择性作为” 等突出问题,在省、州纪委确定的 14 种情形的基础上,增加 11 种情形,最终归类为 4 个方面 25 种情形。严格执行述廉、约谈、质询、廉政审查等制度,9 个乡镇和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市纪委全会上述廉并接受质询和测评。坚持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对履职不到位的领导干部 4 人进行诫勉谈话。约请9 个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负责人进行交流发言,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对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并纠正 6 起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的违纪违规行为。由组织、住建、国土资源、人社、扶贫 5 部门牵头,对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插手土地征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违规使用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目前已对 36 条意见全部作了整改销号。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低保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巡查,查处“关系保”“人情保”、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43 件,处理 45 人。结合“三严三实” 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成立督查组对稳增长、五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扶贫开发等工作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坚持以作风建设为根本,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州实施办法和红河州领导干部“十不准”为重点,切实反对“四风”,制定《个旧市机关作风明察暗访办法》《个旧市拟任科级干部作风民主测评评议办法》《个旧市规范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暂行办法》,派出 178 人次对全市 118家单位进行明察暗访。组织开展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 11 批 234 人(次);对拟提拔任用的科级干部 82 人进行作风民主测评。坚持用纪律规矩“扶歪树”“治病树”“拔烂树”,持续改进作风。对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对 1 个内部管理不规范、作风松散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推进重点项目不力的领导干部 4 人,给予诫勉谈话和书面检查;对 6 个乡镇分管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因工作推进不力,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给予通报批评;对未按规定使用公务用车的领导干部4 人进行约谈。
【案件查办】 2015 年,中共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严格落实“三转”,提高履职能力。在议事协调机构上做“减法”,将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工作交给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共清理和调整市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 148 个,仅保留 13 个,切实把精力聚焦在主责主业上来。集结力量向主责主业倾斜,市纪委监察局 85% 以上的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办案,乡镇纪委参与办案人数为 100%。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作为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利器,以锲而不舍的韧劲强力推进纪律审查,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通过定期约谈,传导办案压力;拓宽信访渠道,集中管理问题线索;严肃办案纪律,强化安全文明办案等举措,全面提高惩治腐败能力。2015 年,全市纪检监察组织受理信访举报 156 件(次),同比增长 9.4% ;初步核实违纪线索 147 件 151 人,同比增长 539% ;立案查处 59 件 61 人,同比增长 168% ;党纪处分 49 人,政纪处分 13 人,处分人数同比增长 129% ;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8 件 18 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 120 余万元。为举报失实的党员干部 39 人澄清了事实。坚持以案促建,召开纪律审查情况通报会,通报 2015 年度市纪委监察局纪律审查情况,点名道姓通报 4 起市管干部违纪案件,并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刻剖析,起到警醒和震慑作用。
【干部队伍建设】 2015 年,中共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提拔、重用和交流干部 19 人,用新鲜血液补充、壮大、激活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全市 10个乡(镇、区、处)和 29 个重点部门遴选骨干建立办案人才库,进一步整合办案人才资源。提出“教育培训增底气,回归主业显锐气,正风肃纪扬正气”的目标,“增减”结合开展岗位大练兵。采取“技能 + 专长 + 讲授”的学习模式,对证据收集和鉴别、信访处理程序及案件查办等业务进行“增压”培训。针对纪检监察工作任务繁重、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心理疲劳倦怠实际,举办专题为《压力与幸福》“减压”心理辅导,相继举办“清风读书会”活动、“反对四风”大家谈等活动。对市纪委监察局各委局机关工作职责、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 7 个方面的工作进行规范,梳理健全完善制度和流程 23个。健全纪检监察机关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决策范围,强化决策监督。完善查办案件监督管理制度,加强信访受理、线索管理、案件调查、案件审理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制定《个旧市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制度》《个旧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考核及奖励办法》《纪检监察干部上班纪律“八不准”》等规章制度,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管,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 2起。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媒体记者、群众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开放日活动。活动通过机关开放、工作通报、成果展示、互动交流、活动测评等环节,畅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渠道。同时,聘请特邀监察员 20 人,建立协同工作制度和信息反馈制度,同步邀请特邀监察员参与行风评议、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廉政监察等专项检查活动,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监督,确保纪检监察机关正确行使职权。
(撰稿 :曹 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