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地方志
  • 索引号
    20240913-213044-034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9-27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年鉴2016 法制 审判

【简   述】 2015 年,个旧市人民法院(简称市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在市人大、市政协和上级法院的有力监督指导,在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各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云南讲话”等系列讲话精神,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受理各类案件 3075 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 68.4%,审执结 2908 件,结案率 94.57%,审限内结案率 100%,无超期羁押、超审限案件。  

  

【刑事审判】 2015 年,个旧市法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 317 474 人,与去年同比上升 21.5%,审结298 447 人,结案率 94%。判决生效的罪犯中被判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 33 人,判处 5 年以上 10年以下有期徒刑 43 人,判处 5 年以下刑罚 350 人,判处缓刑 117 人,拘役 8 人,免予刑事处罚 4 人。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及“两抢一盗”、毒品等民生关注的刑事案件。审结杀人、抢劫、绑架、爆炸、强奸、拐卖妇女儿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涉“黄赌毒”等案件 94 172 人;审结“两抢一盗”案件 104 180 人。继续加大对矿山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涉及矿山地区刑事案件 20 67 人。充分发挥刑事审判在惩治腐败中的职能作用,加大对贪污贿赂等各类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 6 8 人。加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扩大非监禁刑的适用比例,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帮扶失足少年重归社会,全年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38 90 人。 

      

【民商事审判】 2015 年,个旧市法院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建设这一中心任务,着眼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准确把握法院工作与美丽锡都建设的切入点,坚持司法为民,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以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为目标,继续抓好民商事审判工作,为促进个旧市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服务保障。受登记立案、经济下行、受案标准调整等因素影响,市法院民商事案件增幅较大,全年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 1978 件,与去年相比上升83%,审结 1869 件,结案率 94.5%, 其中调解撤 1104 件,调撤率 59%。在商事审判中注重化解非公经济纠纷,保护非公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健康发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审理借贷、合同等经济类案件 1194 件,其中审结因历史遗留导致的金戈冶炼厂合同纠纷批案 83 件,审结远卓百货合同纠纷批案 12 件,审结倪某某等与云锡老厂分矿劳务合同纠纷批案 140 件。高度重视民生权益司法保护,审结道路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婚姻家庭等涉民生案件 773 件。 

      

【行政审判】 2015年,个旧市法院顺应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改革要求,认真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制宣传。先后到工商、运政等部门开展行政执法专题授课,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和谐与互动”的行政审判理念,继续探索行政诉讼的协调和解机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增进人民群众与政府之间的理解和信任,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全年受理行政案件 21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 162%,审结 19 件,结案率 90.48%。 

      

【执行工作】 2015 年,个旧市法院进一步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加强与各联动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利用“点对点”网络查控平台,构建内外联动,运转高效、信息共享的执行联动新格局,建成网络执行查控室,实现个人信息全国联网查控。继续推行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在官方微博、微信及互联网上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穷尽一切执行措施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充分保障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积极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以追索农民工工资、“三养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为重点,执结涉民生案件 173 件,执结率 93.51%,执结标的 1000 万余元。认真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将刑事被害人救助、信访救助、执行救助统一纳入国家司法救助范围办理,对 9 件特殊困难的当事人 13 人实施救助,发放救助金 11 万余元。全年受理各类执行案件 759 件,受案标的 1.38 亿余元,执结 722 件,执结率 95%,实际执结 311 件,到位标的 5600 万余元。 

      

【内外监督】 2015 年,个旧市法院进一步加强内外监督工作,将案件评查工作贯穿于整个审判流程,从程序到实体进行全程监控,确保案件质量。一是开通“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举报网站,实现4级法院联网运行;二是在审判执行工作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随案发送廉政监督卡,全年发放廉政监督卡 5000 余份。纪检监察随机抽取办结案件总数的 10%,采取直接走访、书面调查、电话了解等方式进行廉政回访,被回访当事人均对法院干警的廉洁自律、工作作风情况表示满意;三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先后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人民陪审员工作和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积极开展省、州、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走进法院、走近法官”活动,广泛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并逐一进行落实,及时反馈。认真办理和答复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对承办的 1 件政协提案严格按照办理程序认真办理答复,办理结果满意。 

  

【司法公开】 2015 年,个旧市法院积极推进“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两大中心以及“审判流程公开平台”“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执行信息公开平台”3大平台建设工作。截至年末,执行指挥中心、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均已告竣并通过云南省高院验收,当事人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查询平台、云南司法信息网以及个旧法院官方微信,通过身份识别号就可以查看案件办理情况,同时可以自主选择所要浏览的信息和查询的业务等。广大群众还可通过个旧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了解法院的各项工作情况。年内市法院已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生效裁判文书 665 份,在个旧法院诉讼无忧网站上公布可供当事人查询的生效裁判文书1135 份,个旧法院官方微博、微信发布各类审判、执行等信息 256 条,微博直播庭审 6 次。10 29 日,市法院审理的 1 件诈骗案件通过新华网进行网络视频庭审直播,取得较好的效果。 

  

【综治工作】 2015年,个旧市法院通过模拟法庭进校园和送法进社区、进农村、进厂矿等方式,大力开展法制宣传。继续探索社区矫正新途径,坚持对缓刑犯的跟踪考察制度,降低缓刑人员的重新犯罪率。坚持合法自愿原则,规范司法调解,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工作,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与妇联、司法所、乡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派出所、农村基层组织等部门协调配合,构建调解网络机制,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诉前,促进社会和谐。 

  

【司法改革】 2015 年,个旧市法院稳步推进试点工作,促进审判组织标准化、规范化。3 月,市法院大屯法庭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州唯一一家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法庭。为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市法院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以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为核心,以审判团队管理为形式,科学配置审判资源,组建法官团队,明确主审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法警、人民陪审员的工作职责,做到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落实权责统一的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即“谁审理、谁裁判、谁负责”,对主审法官彻底放权,由主审法官签发法律文书,不再以各种形式变相控制定案把关权。年内大屯法庭受理各类案件 283 件,审结 273 件,结案率 96.47%,在已审结案件中,无一信访投诉。 

    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放权于审判员。修订《个旧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制度》,大幅度缩减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范围,重大、疑难案件或者新类型案件依程序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进一步优化审判委员会工作职能,强化对审判工作的宏观管理和具体指导作用,提高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质量,尊重和保障案件承办人及合议庭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年内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 12 次,讨论案件 26 件,与去年相比会议减少 11 次,讨论案件数量下降 64%      

    认真做好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切实化解“立案难”工作局面。为确保立案登记工作稳步推进,做到早安排、早部署,市法院及时成立领导小组,通过认真学习相关法律规定,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完善配套机制,做好宣传引导,强化督导问责,6 项措施保证立案登记工作顺利开展。全年新收各类案件2866 件,与去年相比增加 1152 件,增幅 67.2%    

    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推进司法民主,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审判工作的要求逐步扩大人民陪审员规模,广泛吸收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工作,人民陪审员涵盖基层人民调解员、教师、社区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等职业范围。注重人民陪审员培训和管理,通过资深法官授课、庭审观摩、座谈交流等形式,多层次、有针对性地提升人民陪审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年内新增选任人民陪审员 28 人,任期内人民陪审员总数 58 人,为全面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一年来,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 569 件,占全院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 58%    

  

【队伍建设】 2015 年,个旧市法院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规章制度管人管事的管理机制。出台《个旧法院党组议事规则》《个旧市人民法院执法责任制》和《个旧市人民法院规章制度》,将党组议事规则、行政事务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综治工作、工会工作等各项规章制度统一汇编行文,明确各部门执法责任和权限,由政治处、监察室负责督促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每月通报执行规章制度情况,对违反制度的领导干部和干警一律严格按规定予以惩处,坚持靠制度管人管事,全院工作作风、劳动纪律进一步好转。 

   加强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始终以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满意的法律服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开展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三严三实”等专题教育活动,使干警树立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注重培养广大法官的政治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养和职业尊荣感。 

     多渠道加强培训工作。本着“缺什么、补什么”“需什么、教什么”的原则,提高业务培训和学习针对性,优化干警知识结构。为缓解干警审判执行工作以及面对司改的压力,专门邀请云南大学法学院陈云东院长讲授心理调适课程。同时规范全院学习活动,每个月安排两天集中学习时间,由政治处、纪检组及各业务部门轮流组织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学习。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市委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班,鼓励和支持干警参加各类学历教育、业务学习,全年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班 20 200 余人次。 

    着力提升队伍的拒腐防变能力。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坚持不懈抓好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通过采取正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及家庭助廉、读书思廉等形式,自觉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守住公平正义底线。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政承诺书以及坚持廉政约谈、干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加大对干警的监督和约束。推行办案人员廉洁司法庭前公开承诺制,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建立完善干警个人业绩评价档案和廉政档案,不断强化“一岗双责”,有效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强化审务督察,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审判纪律、工作纪律的检查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 

  

                       (撰稿 :杨     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