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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1305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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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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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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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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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年鉴2016 经济综合管理 食品药品监管
【简 述】 2015 年,个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个旧市食药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继续深化体制改革,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以确保全市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目标,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品种监管,认真开展专项整治,积极探索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规范监管工作,优化公众食品药品消费环境,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机构改革】 2015 年,个旧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共个旧市委办公室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个旧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个办发【2015】37 号),《中共个旧市委办公室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个旧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个办发【2015】36 号)精神,于 6 月 19 日在中会议室召开个旧市机构改革协调会,宣读《个旧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对机构改革工作的日程和进度作了安排和布置,要求涉及机构改革的相关部门要站在政府职能转变的高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从意识。
6 月 23 日,个旧市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的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在个旧市工商局会议室召开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改革协调会,并成立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由个旧市委编办副主任陈勇任组长,个旧市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 3 个局的正职任常务副组长,副职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人事科科长任组员。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11 月 4 日在原工商局大会议室宣布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行政领导干部的任命,标志着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成立。新机构整合食品安全办公室、工商、质监、食药监的机构、职能和人员编制,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药品安全管理等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同时承担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1 月 9 日,原工商、质监、食药监等 3 个单位所属的局办公室、财务办公室、党务组织人事办公室人员合并,成立 3 个临时性办公室,办公地点集中到原市工商局机关办公区。
11 月 30 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个政办发【2015】162 号),新组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组建,按照实现班子配备、人财物划转、机构整合、职能整合、职责落实的要求,努力做到方案制定科学规范,具体工作扎实有效,机构职能融合积极稳妥,强化领导统筹组织推进。最终形成一体化、广覆盖、专业化、高效率的市场监管体系,将进一步提升个旧市市场监管水平。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015 年,个旧市食药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认真落实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省州市党委纪委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及干部职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注重教育预防,建设干净干事的干部队伍。个旧市食药监局始终把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作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基础,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本单位宣传思想工作总体部署和干部培训计划,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健全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机制,完善和落实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和协调会议制度,形成整体合力。二是强化督促检查,营造清廉执法的良好氛围。为全面转变干部作风,提升工作效能,落实好“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个旧市食药监局认真谋划、精心组织,不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标本兼治,多角度、全方位营造清廉的执法环境。三是重视干部群众举报工作,全面打击防范腐败行为。为确保执法行为的公正廉洁,个旧市食药监局高度重视干部群众对执法人员的投诉举报工作,多渠道引入管理相对人、群众、干部职工进行投诉举报,及时发现并制止各种“违规”行为。四是落实监管责任,服务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对于群众和管理相对人提出的问题或要求,个旧市食药监局本着人民利益无小事的原则,牢固树立“廉洁、规范、高效、便民”的服务宗旨,用服务第一的态度认真对待,进一步严格许可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大力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市场秩序,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的社会服务能力和水平。
【履行个旧市政府食安委工作职责】 2015 年,个旧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食安委办)求真务实,充分发挥好政府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的抓手作用,认真组织各成员部门开展各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有效地防范各种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完善监管体制。个旧市政府食安办严格要求全市 20 个成员单位和 10 个乡(镇、区、办事处)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分别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管理。每季度分别组织有关单位召开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和食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对全年的食品安全工作及阶段性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并与 11 个食品安委成员单位及 10 个乡(镇、区、办事处)签订《个旧市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使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区、办事处)在年初就明确各自职责,在工作中能做到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相互衔接。二是加强督查,食品安全指导力度不断加大。围绕社会各界关心的热点问题,以新一轮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创建“州级文明城市”为契机,切实加大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全年,市政府食安办分别组织开展元旦春节专项整治、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检查、农村食品安全督查、高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专项整治 5 次,确保个旧市重要时段的食品安全。三是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专项整治效果明显。组织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时开展畜禽屠宰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安全、校园内外食品安全、白酒质量安全、规范“三小”食品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等工作。全年,各成员单位出动执法人员 4147人次、执法车辆 2032 台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户6431 户次,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户 38 户,责令整改 133 户,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 18 件,罚款 24.22 万元,没收不合格食品 475 公斤。完成农村集体宴席聚餐备案 332 起,聚餐总人数 34600余人。四是切实做好预防野生菌匾豆中毒工作。个旧市政府食安委办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及时印发《个旧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预防食用匾豆中毒预警公告》(个食安办公告【2015】3 号)、《个旧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防范和减少野生菌中毒事件预警公告》(个食安办公告【2015】4 号)和《个旧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我州发生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有关情况的通报》等文件,并结合个旧市特点设计制作《公众饮食须注意》宣传画 10000 张,积极利用 9 个乡(镇、区、处)赶集天人员比较集中的机会,采取用电视播放、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和手段广泛宣传,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预防野生菌中毒意识,进一步提高群众鉴别野生菌的能力。五是协调联动,及时处置食品安全事故。4 月 20 日,个旧市第五中学部分学生集体用餐后出现疑似食物中毒事件。事件造成 18 人出现食物中毒症状。事故发生后,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食安委办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的抓手作用,迅速协调公安、卫生、食药监局及保和乡政府等单位扎实开展好各项处置工作,经过几天卓有成效的努力,事故原因查明:本次食物中毒事件为该校食堂违规加工匾豆引起,中毒人员 18 人得到及时抢救治疗,事件负面影响被控制在最低限度。六是推动社会共治,食安志愿队成效明显。2 月,为加强社会力量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作用,共青团个旧市委、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共同组织成立食品安全志愿者服务队,积极构建食品安全义务监督机制,密织食品安全监督网。全年,个旧市食品安全志愿队开展“心系食品安全•共迎新春佳节”食品安全知识“五进活动”,出动志愿者 20 人,举办知识讲座 4 场次;协助参与春节、五一、中秋、国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5 次,出动人员 48 人次,协助检查食品生产经营户 215 户次。同时,收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建议 44 条。七是扎实开展农村食品药品市场综合整治。1 月 14 日,个旧市政府食安办组织全市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公所、城区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召开个旧市 2015 年农村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会,组成农村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组,对全市 9个乡(镇、区、处)主要街道、学校、车站、宗教场所、旅游景点、集贸市场、农村集镇、厂矿食堂、公路沿线等区域为重点进行整治。农村食品药品市场综合整治出动执法人员 460 人次、车辆 92 辆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 638 户、食品流通单位 315 户、食品生产加工单位 89 户、保健品化妆品经营单位10 户、药械经营单位 44 户,并分别与管理相对人签订《药械安全承诺书》《生产加工单位食品安全承诺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承诺书》731 份,极大地提高了管理相对人依法依规从事生产加工经营的意识。
【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2015 年,个旧市食药监局以确保全市公众食品安全为中心,认真抓好食品安全各项监管工作,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开展食品生产环节监管工作。一是深入开展食品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工作。按照州食药监局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 2014 年及 2015 年国家局及省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检测工作。全年,从食品生产企业和流通环节抽检产品 73 个,其中抽检乳及乳制品 38 个、茶叶 4 个、饼干 3 个、饮料1 个、瓶桶装饮用水 5 个、白酒 7 个、大米 4 个、炒货 3 个、糕点 7 个,产品抽检合格率 100%。二是开展乳及乳制品风险监测工作。每周安排监督人员对个旧市 2 个乳及乳制品企业进行三聚氰胺和黄曲霉素项目风险监测,开展乳制品抽检送样 29 次,送检样品 104 个批次,检验报告显示结果合格。三是加大日常监管的深度,提高行政执法力度。个旧食药监局针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食品定期和不定期的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日常监管工作,对食品生产单位提出检查意见 370 余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 5份。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对个旧市白酒生产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检查白酒生产企业 5 户次、白酒加工小作坊 71 户。四是开展打击走私冷冻肉品专项整治。根据市场上出现来源不明冷冻肉品的情况,个旧市食药监局及时对辖区 7 家肉制品生产单位开展肉制品专项整治,检查发现只有 1 家食品生产企业进口国外冷冻牛羊肉进行加工生产(渠道合法),其余6 家企业均在当地进货,未发现企业走私冷冻肉制品进行生产加工。
开展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工作。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切实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市场巡查,落实“六查六看”,以“主体资格、经营条件、食品外观、食品从业人员、食品来源、包装装潢标识、食品质量、经营者自律”等为重点内容,强化巡查和检查,提升监管质量,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开通并使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电子追溯系统”,严格监督食品经营企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建档备查,确保供货者主体资格合法、购入食品来源正规可靠、检验合格证明真实有效。二是突出监管重点,开展市场专项检查。截至 10 月,开展食品流通领域专项检查 8 次。在开展元旦、春节期间食品流通环节市场专项检查中,出动执法人员 252 人次、执法检查车辆 62 台次,检查食品经营户 456户,其中大型超市 19 家;在开展反走私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中,检查大型仓库 6 个、冷库 3 个、超市 12家、农贸市场 12 个、冷冻食品经营户 10 家,截至年末,未发现来源不明的走私食品。在五一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查处无证经营户 3 户,责令其在一个月内办理证照;当场销毁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 4 袋;在开展学校安全检查中,严查过期、霉变和“三无”食品,对不合格的食品,当场销毁。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和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关,对没有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经营户责令整改;在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中,出动执法人员 153 人、执法车辆 20 车次,检查经营户 86 户,销毁不合格食品 71 袋;在开展“辣条”等休闲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出动执法人员 51 人次、执法车辆 2 辆次,检查经营户 36 户,收缴标签、标识不合格的辣条 156 小袋;在开展“两节”食品流通环节专项检查中,出动执法人员 131人次、执法车辆 20 辆次,检查食品批发部 260 户、月饼销售摊点 86 个,发放新版食品安全法宣传资料 400 余份;在流通环节旅游食品安全整治中,出动执法人员 252 人次、执法车辆 62 台次,检查食品经营户 456 余户,其中大型超市 19 家。三是认真完成食品抽样检验。全年完成食品快检 7 个项目1500 组,合格 1500 组,合格率 100%。
开展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出动执法人员 1426 人次,检查餐饮单位 1645 户次(其中学校和幼儿园食堂 385 户次、机关事业单位食堂 64 户次、工矿企业食堂 121 户次、中型以下餐厅小吃店1111 户次),并在日常检查中组织餐饮服务从业人员 3428 人进行健康体检。一是力保“年夜饭”放心食用。为严把年夜饭食品安全,市食药监局开展年夜饭专项整治行动,主要以具备“年夜饭”供餐条件的 43 户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认真开展 “四查四看”监督检查。二是开展酒类、学校餐饮、肉制品、火锅原料、火锅底料和调味料专项检查。对个旧市辖区各个餐饮点、超市、食品零售及批发企业进行拉网式的监督检查,出动人员 458 人次,检查餐馆、快餐、小吃店、学校食堂 502 户,烧烤摊点 126 户,火锅店 28 户,进一步规范了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三是扎实开展“州级文明城市” 复审专项整治。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市食药监局结合“州级文明城市”复审对食品安全各项指标的要求,出动执法人员 456 人次,检查单位 861户,责令整改 28 户,积极开展城区餐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培训并与 861 户餐饮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四是强化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全年,参加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 5 次,出动执法人员 38 人次,由于措施得力,监管到位,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受到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市食药监局全力开展好各类专项整治活动,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认真落实 24 小时值班制度,并严格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全年,在重大节日期间开展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4 次,出动人员 261 人次,检查餐饮户 482 户次。五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继续推进。坚持按照餐饮量化分级管理“九个大项,58 款”的评定要求,进一步加大对亮证经营,经营者主体责任,食品进货查验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餐饮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等自律机制落实的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责令其立即改正,做到从严掌握,不搞平衡,不搞照顾,对不符合评定标准的,坚决不予受理和推荐。完成 190 户餐饮服务单位的量化分级评审,评定率 100%。评出 A级餐饮服务单位 0 户;评出 B 级餐饮服务单位 22 户;评出 C 级餐饮服务单位 168 户。六是积极开展“明厨亮灶”工作。2015 年以来,市食药监局积极将“明厨亮灶”工作列入餐饮服务电子监管的重要工作之一,加强动员,与市教育局、工信局、发改局协调联动,争取将该工作列入年度城乡校园改造工作,截至 10 月底完成“明厨亮灶”餐饮经营户 42 户,其中学校食堂 35 户、宾馆餐饮部 3 户、企业食堂4 户。七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性抽检工作。开展食用油、油脂类风险监测 2 批次;含铝食品添加剂监督抽验 3 批次(1 个批次不合格,正立案查处)。
【药品安全工作】 2015 年,个旧市食药监局根据省、州食药监局的安排,出动执法人员 660 余人次,检查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 500 余户次,查处药品和医疗器械案件 11 件(其中药品案件 5 件,医疗器械案件 6 件),罚没款 12000 余元,有效维护了药械市场秩序。
开展药械市场专项检查工作。一是在春节期间认真开展联合检查活动,督促 3 户药品零售企业按要求完成经营许可证申报。二是开展可待因制剂、风湿关节炎片、银杏叶药品、刺五加注射液、葡萄糖酸钙注射液、酮康唑口服制剂、生化药品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注射液等不同药品品种的专项检查。三是开展城乡集贸市场中药材、中药饮片整治行动,检查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药品经营单位10 家次,其他中药饮片批发企业 1 家,检查乡镇集贸市场 5 家次。四是启动体外诊断试剂综合治理行动。在 5 ~ 10 月期间,个旧辖区有 5 户医疗器械批发企业和 16 户体外诊断试剂使用单位已按要求完成质量安全情况自查。五是开展一次性采血容器、避孕套、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不合格医疗器械专项清查工作,检查中对 3 户无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单位给予行政警告处理。六是利用药品电子监管平台对药品流向进行监管检查。在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管中,采取“一查两核对”的检查方式,对药品包装上有电子监管码的药品进行认真登记或扫码核对。全年,个旧市食药监局核查相关药品 200 余批次。七是加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向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发放《个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60 余份。八是积极开展药品抽验工作。根据州局下达的药品抽验任务,分二批完成对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的监督和专项抽验,5 月前完成第一批 28 批次药品的抽样送检,8 月初完成第二批15 批次国家基本药物的抽样送检,督促企业送样检验 10 批次。九是及时销毁过期药品。分别将收缴的不合格药品及过期普通药品约 100 余种 600 余盒(袋)集中进行销毁,还对经营企业申报的三批次麻醉和精神药品约 30 余种 200 余盒(瓶)进行监督销毁,防止过期药品再次流入市场。
开展药品零售企业 GSP 认证工作。2015 年,按省食药监局的统一安排,药品零售企业均要在年内按照 GSP 的条款要求,完成从经营场所面积、企业质量负责人资质、药品管理计算机系统、药品温度控制设备的全面提升改造,以保证药品对质量安全的要求。自 7 月起,个旧市食药监局积极在企业中开展 GSP 认证宣传动员工作,并指导企业进行改造,选择适宜的计算机管理软件,以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要求。按企业改造完成情况,分 4 批审核、申报,完成辖区 132 户药品零售企业的 GSP 认证工作。随后,市食药监局组织各药品零售单位参加州食药监局组织的培训,又在个旧职业高级中学举办个旧市药品电子监管培训班,对全市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 120 余人进行药品电子监管入网业务培训。
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上报工作。个旧市食药监局在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涉药单位监测网络建设,在各涉药单位举办药品监测报告培训班,不继提升涉药单位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水平。全年,个旧市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事项 279 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30 例,收集药物滥用监测表 540 余份。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 2015 年,个旧市食药监局以保障公众饮食用药为中心,在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同时,狠抓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认真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全年,出动 710人次对辖区 352 户保健食品及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行日常监管。在检查中重点查看经营环节索票索证和台账管理,对未按食品安全要求摆放保健食品,未建立采购验收和销售台账,未索取相关证明材料的23 家经营企业进行口头警告并责令改正。
在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中,加大对化妆品经营企业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力度,向经营和使用单位公开不合格化妆品信息,方便企业和消费者察看,便于在发现相关线索时及时报告,提高公众参与度,要求经营户从多个渠道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化妆品检查覆盖了辖区的商场、超市、化妆品专卖店以及美容店等化妆品经营单位。
在做好日常监督管理的同时,积极配合州局做好保健品化妆品抽验工作,抽取辅助改善记忆和促进生长发育的保健食品 3 个批次,抽取防晒类、面膜类、染发剂、美白类、祛痘类化妆品 8 个批次。
严厉查处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广告,打击保健食品化妆品违规宣传行为。重点查处和打击群众关注度高的以会议或讲座等形式,违法宣传和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以及活动举办单位。全年,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到活动现场监听讲座 9 场次,对违法宣传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单位按照《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违法药品广告公告》的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行政许可工作】 2015 年,个旧市食药监局按照《行政许可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许可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受理食品生产企业网上新办及换证申请 15 户次,安排现场审查 12 户次,发出食品生产许可证 11 份;新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201 户,到期换证 305 余户;受理餐饮服务许可事项 351 件,其中新办 186 户、变更 44 户、 延续 50 户、注销 71 户。同时,为进一步规范个旧市城区“三小”食品生产经营户的管理,核发《个旧市小食品加工(经营)登记证》(小餐饮类)24 户,对符合条件的 155 家保健食品专营店(柜)和药店进行登记备案,并建立一户一档企业信息库。现场审查率、建档率 100%。
【行政执法工作】 2015 年,个旧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案件质量,所有案件承办人员、承办科室层层复核报请分管领导审批,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使用法律准确、处罚恰当,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对结案案件文书清理归档。全年,对食品生产单位提出检查意见 370 余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 5 份,办理一般程序行政执法案件 1 件,罚没款2.2 万元;查处药品案件 3 件,医疗案件 4 件,罚没款 7000 元;查办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案件 4 件,没收违法所得 1400 元,罚款 4 万元,没收违法产品货值 1.1 万元(73 盒)。
【受理群众举报投诉】 2015 年,个旧市食药监局为畅通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投诉举报渠道,继续开通“96128”和“12331”“2125651”举报投诉热线,并确保来电咨询和投诉举报 24 小时有人接听、解答、处理。全年,收到食品投诉 17 件,处理 17 件;药品和医疗器械投诉 18 件,处理 18 件;保健品和化妆品咨询 17 件(次)、投诉 2 件,立案查处 2 件。案件查处有记录、有回复,并将案件查处情况如实回复举报人。
【宣传和信息工作】 2015 年,个旧市食药监局多措并举,扎实开展餐饮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着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举办“3.15 消费者权益日”“安全生产宣传月”“法制宣传月”等活动的时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制作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法》。全年,到社区(学校)举办食品安全知识讲座 15 场次,到农村(社区)举办家庭自办宴席暂行管理办法讲座 9 场次,展出宣传展板 72 板次,发放宣传材料 3300 余份,播放食品安全知识宣传片 12 场次,发放《公众饮食须注意》(含预防匾豆、黄花菜、野生菌、大草乌中毒等内容)宣传画 5000 张,印制发放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宣传单 10000 份、宣传本 1000 册,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7 期,餐饮服务许可办理情况公示 3 期。为将各项宣传活动推向深入,个旧市食药监局以六月药品安全宣传月和九月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月为契机,以医疗器械法律法规修订、颁布和禁毒宣传为切入点,积极开展药品安全进社区活动,在胜利社区及保和、大屯、卡房等乡镇开展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知识讲座,向群众发放宣传单(册)3000 余份。
为让社会各界和上级部门及时了解和掌握个旧市食药监局各项工作动态,积极向州食药监局、市委、市政府等相关部门报送信息稿件。全年,编辑简报 46 期,刊发信息 78 条,信息被《中国食品安全报》采用 1 条、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采用 1 条、州食安办采用 1 条、州食药监局采用14 条、《个旧一周》和《个旧政务信息》采用 7 条、个旧市纪检信息采用 2 条、个旧市档案工作信息采用 3 条。
(撰稿 :薛树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