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方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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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1300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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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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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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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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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年鉴2016 城乡建设.环保.旅游 环境保护
【简 述】 2015 年,个旧市环境保护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开展的“三严三实”和“忠城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切实解决“为官不为、不敢担当”问题,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立即办、办得成”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措施,强化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促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使环境保护工作更加广泛地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推动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落实。
【建设项目管理】 2015 年,个旧市环境保护局严格执行国家环保部 5 号令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目录(2013年本)的通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严格把关,对“两高一资”及淘汰的落后项目一律禁批。全年审批建设项目 43 个,验收竣工环保项目 7 个,未出现违规降低环评标准审批和越权审批的现象。
【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2015 年,个旧市环境保护局严格按照国家、省、州、市开展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实施完成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扎实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完成污染源综合治理项目 9 个,落后产能淘汰项目 22 个,技术示范项目 2 个,历史遗留污染治理项目 2 个 ;完成重金属污染物铅砷削减≥ 15% 的工作任务,组织上报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2015 年度考核材料。稳步推进个旧市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五大工程”工作。
【污染物总量减排】 2015 年,个旧市环境保护局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与个旧市人民政府签订的2015 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要求,制定《个旧市 2015 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市政府分别与 9 个乡(镇、区)、9 家重点企业签订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进一步量化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职责,建立责任明确、分工协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 2015 年全市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全部控制在州级下达的指标内。强化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全力推进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按“一企一档”原则为全市 86 家国控企业建立污染物总量减排档案,并健全完善减排监测、考核体系,扎实推进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年内,9 个乡(镇、区)、9 家重点企业均已按期完成减排工作,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全部控制在州级控制的指标内。
【环境空气质量】 2015 年,个旧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为:二氧化硫 0.072 毫克 / 立方米,达到国家Ⅲ级标准;二氧化氮 0.015 毫克 / 立方米,达到国家Ⅰ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 0.041 毫克 / 立方米,达到国家Ⅱ级标准;铅 0.291 微克 / 立方米,达标; 砷 1.30 微克 / 立方米,达标;硫酸盐化速率 0.318毫克 /100 平方厘米 . 天;降尘 2.7 吨 / 平方公里 . 月;氟化物 2.82 微克 /100 平方厘米 . 天。酸雨占总样品数比率 54.8%,酸雨占总降雨量比率 64.0%,酸雨 pH 平均值 4.20,降水 pH 平均值 4.39。
【水环境质量】 2015 年,个旧市辖区主要河流、湖库、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分别为:
河流:浑水河水域水质类别Ⅲ类,达到功能区划类别的标准;乍甸河水域水质类别劣Ⅴ类,超过Ⅳ类功能区划类别的标准,主要污染物砷、总磷、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等;沙甸河水域水质类别劣Ⅴ类,超过Ⅳ类功能区划类别的标准,主要污染物砷、总磷、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等;倘甸双河水域水质类别劣Ⅴ类,超过Ⅳ类功能区划类别的标准,主要污染物砷、化学需氧量、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等。
湖库:个旧湖水质类别劣Ⅴ类,超过Ⅳ类功能区划类别的标准,主要污染物氟化物;大屯海水质类别劣Ⅴ类,超过Ⅲ类功能区划类别的标准,主要污染物砷、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氟化物等;北坡水库水质类别Ⅳ类,超过Ⅱ类功能区划类别的标准。
饮用水水源地:白云水库、兴龙水库、牛坝荒水库、坝堵寨露头泉水水质均达到功能区划类别的标准。
【声环境质量】 2015 年,个旧市城区声环境质量为:区域环境噪声昼夜等效声级 53.8dB(A)。功能区环境噪声一类区等效声级昼间 54.9dB(A)、夜间 44.3dB(A);二类区等效声级昼间 52.8dB(A)、夜间 46.3dB(A);三类区等效声级昼间 55.9dB(A)、夜间 49.5dB(A);四类区等效声级昼间 66.1dB(A)、夜间 61.5dB(A)。道路交通噪声质量等级一级占道路总长 28.6%,二级占道路总长 30.1%,三级占道路总长 12.3%,四级占道路总长 29.1%,五级占道路总长 0.0%。
【环境监测】 2015 年,个旧市环境科研监测站坚持执行环境空气、水质、噪声技术规范工作,认真完成好例行监测任务,准确、及时、全面地掌握全市环境质量状况,为政府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全年出具监测报告 282 份,提供监测数据 20681 个。按时完成一年 6 次一般地表水水质监测,12 次出境河流水质监测,12 次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1次辖区生物、土壤、底泥监测,重点段面加密监测等工作,完成监测数据 3823 个;开展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完成监测数据 3543 个;开展对个旧市区的环境噪声监测,完成监测数据 4374 个。在做好环境例行监测工作的同时,全站职工积极配合企业、管理部门和监察部门,做好监督性、污染仲裁性、委托性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和环境影响评价等监测,全年完成监测数据 8125 个。按照国家和云南省《环境监测报告制度》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环境监测统计上报工作,完成环境监测统计周报 52 份、月报 24 份、季报 4 份、年报 1 份,完成在个旧电视台和个旧环保网站上公布“个旧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周报”52 次。
【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2015 年,个旧市环境科研监测站投入资金 20 余万元,新增监测仪器、设备 7 台(套)。
【环保宣传】 2015 年,个旧市环境保护局以科技文化“三下乡”“世界环境日”“12•4”法制宣传日等为平台开展环保宣传活动 7 次,走进“锡都热线”与市民进行交流互动,在《个旧时讯》上刊登环保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环保知识,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组织全市企业参加环保法律法规知识竞赛,选出云锡集团、云南振兴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云铝润鑫铝业有限公司等 18 家企业代表参加“六•五环境日暨个旧市新环保法知识竞赛决赛”,促进企业切实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牢固树立环境保护红线意识。
【“六五”普法、“四五”依法治市工作】 2015 年,个旧市环境保护局认真开展“六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市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制作说理式文书,规范卷宗管理,加强跟踪督查,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绿色创建工作】 2015 年,个旧市环境保护局积极开展绿色创建工作,组织个旧市供电局社区、个旧市云锡机关社区、个旧市金湖东社区、个旧市明珠社区和个旧一中、个旧三中、人民小学、绿水河旅游公司参加云南省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环境教育基地复审工作;指导宝华社区成功创建省级绿色社区,指导个旧市十八中、个旧市甲介山小学成功创建省级绿色学校。
【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费征收】 2015 年,个旧市环境保护局进一步强化排污申报登记审核工作、重点企业排污费阳光征缴和企业动态核定管理工作,完成辖区 150 家排污企业排污申报登记、64 家企业排污许可证年检及换证工作。对辖区 109 家企业征收排污费 974.4143 万元。
【环保执法监督】 2015 年,个旧市环境保护局认真研究制定《个旧市 2015 年环境监察方案》,对纳入《方案》的 89 家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开展执法监督,认真履行环境监察职责。国控企业、省控企业、州控企业、市控企业及污染物总量减排企业每月进行 1 次现场监察,每年进行 1 次精细化监察;各乡镇环保办对辖区涉重金属企业每月进行 1 次现场监察、1 次巡查,每年进行 1 次精细化监察。沙甸、鸡街、大屯、卡房、锡城等乡镇继续按《大屯海水库及周边水污染近期监察方案》《卡房大沟沿线企业专项排查方案》《锡城镇新冠片区监察方案》《沙甸冲坡哨工业集中区专项排查方案》《鸡街大河湾片区监察方案》《火谷都片区湿法冶炼企业监察方案》对辖区重点片区的涉重企业进行监管。全年出动执法检查人员 11991 人次,制作现场监察记录 3997 份。
污染纠纷调处:全年受理各类环境污染投诉 267 件(含重复来信、来访,州局转办,州、市信访局转办),已全部妥善处理,处理率 100% ,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环境安全隐患检查】 2015 年,个旧市环境保护局按照国家、省、州环保部门的要求,结合个旧市特点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检查工作,梳理全市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情况,对 695 家次企业进行排查,督促存在安全隐患的 30 家企业进行整改,对违法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对 2014 年以来受过环保行政处罚的 40 件违法行为案件进行处后督查;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每月进行 1 次检查,确保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安全;对 2013 年以来的 50 件重点信访件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对辖区 32 家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排查,督促 7 家辐射安全许可证过期或防辐射条件不完善的企业进行整改。
【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 2015 年,个旧市环境保护局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 号)要求开展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结合地区实际,形成每周至少开展“全覆盖”巡查一次,每月至少开展监察抽查一次,每月至少在夜间、节假日或者重点时段开展突击检查一次,每月至少开展联动监察一次的“四个至少一次”的新型执法模式,初步构建覆盖全市、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环境监管网络体系。在全省环境监管网格化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会议上,个旧市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经验得到省环保厅的肯定。
【生态环境建设】 2015 年,个旧市环境保护局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争创州级生态文明村的要求,持续推进个旧市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年内锡城镇、蔓耗镇共有 14 个村委会创建为“红河州州级文明生态村”。至此,全市已有 69 个村委会创建为“红河州州级文明生态村”,占全市 79 个村委会的87.34%。同时,锡城镇认真总结州级生态文明村创建经验,积极推进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工作,沙甸区、大屯镇、老厂镇、保和乡、贾沙乡积极推进云南省生态乡镇创建工作,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深入人心。按照省州环保部门要求,继续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储备工作,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支持。指导帮助保和乡完成《个旧市保和乡木花果、白巫山村委会连片环境整治工程》项目的编制和上报工作,项目已进入云南省环保厅项目储备库。
【危废监督管理】 2015 年,个旧市环境保护局指导和督促全市辖区 163 家涉及危险废物企事业单位完成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组织举办工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班,全市 115 家工业企业派人参加主要内容为解读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培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对危险废物转移开展报件审查、现场核实工作。年内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危废转移手续 46 批次,实际完成危废转移 45 批次。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2015 年,个旧市环境保护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19 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 11 件,主办 7件、协办 4 件;政协提案 8 件,主办 2 件、协办 6件。经过内部交办、现场调查、直接见面、面商会议、正式答复等 5 个工作阶段,按要求和程序全部办结。主办的 9 件建议和提案面商率 100%,工作态度满意率 100%,办理结果满意和基本满意率 100%,A类提案占 100%。
【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 2015 年,个旧市环境保护局认真执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设立 96128 政务信息查询热线负责人和联络员,通过政府信息网络通报信息 81 项、通过局网页向社会公布信息 79 项。分别通过个旧电视台、个旧时讯、个旧市环保网站发布个旧市空气环境质量周报 52 份。
【荣 誉】 2015 年,个旧市环境科研监测站被红河州文明委授予州级文明单位称号。蔡蕊被云南省绿色系列创建领导小组评为云南省绿色系列创建先进工作者。
(撰稿 :杨亚南 苏云燕 张楠 杨敦
蔡蕊 戴麟 杨卉 李俊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