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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方志
  • 索引号
    20240913-212950-708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6-21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年鉴 2016 社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简   述】 2015 年,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中心,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市人民政府第十六届三次全会和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深入实施就业优先和人才强市战略,着力推进社会保险制度和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扎实工作,开拓奋进较好地完成市委市政府及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和任务。 

    

  【机构设置】 2015 年,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 15 个科室和 4 大中心。 即办公室、法制监察科、劳动关系科、信访和调解仲裁科、财务规划科、军官转业安置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人力资源开发科、公务员管理科、职称与事业单位管理科、工资福利科、农民工工作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科、企业养老保险科、基层管理科、就业中心、社保中心、医保中心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并在全市城区 29 个社区分 8 个片区建立有劳动保障工作站。 

  截至 12 月末,市编委下达编制 121 人,其中行政编制 43 人(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 60 人,其中社保中心 22 人、医保中心 27 人、劳动就业中心 8 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3 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18 人,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14 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4 人。年末,全局实有在职在编职工 113 人,聘用社区劳动保障和劳动执法监察协管员 55 人,离退休人员 57 人。 

    

  【就业失业登记】 2015 年,个旧市劳动就业中心继续做好就业失业登记工作。全市办理登记失业7099 人,办理就业登记 7215 人。2014 年结转失业人员 4715 人,期末实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4599人,从业人员总数 114915 人,全年城镇登记失业率 3.85% 

    

  【职业介绍】 2015 年,个旧市以市级劳动力市场为中心,依托 8 个片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和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上下联动、相互配合,为各类用人单位以及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等劳动者免费提供就业政策咨询、招聘指导、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全年共有 843 户用人单位提供就业岗位 12456 个,有求职者 12967 人到市劳动力中心市场、乡镇和社区劳动保障所(站)进行求职登记,介绍成功并办理就业登记 10332 人次,其中农民工 8477 人、高校毕业生 301 人、城镇失业人员 1161 人。 

   

  【劳务输出】 2015 年,个旧市人社局与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办公室紧密配合,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特别行动计划。组织专场招聘会 3 场,开展转移就业政策、外出务工常识等引导性培训 1175 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1006 人。 

    

  【扶持创业促进就业】 2015 年,个旧市继续推进鼓励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和“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工作。全年累计推荐申报贷款 991 户,经过入户调查、会议审批同意贷款 780 户,发放贷款 7590万元,带动就业 3822 人。其中创业贷款成功扶持创业 400 户,发放贷款 2781 万元,带动就业 1242 人;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 375 户,发放贷款 3919 万元,带动就业 1534 人;扶持劳动密集型小企业 5 户,发放贷款 890 万元,带动就业 1046 人。超额完成上级下达本市贷款扶持创业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 

    

  【职业技能培训】 2015 年,个旧市人社局按照《个旧市失地农民就业培训实施意见》要求,继续做好失地农民就业技能培训工作。全年全市有失地农民269 人在红河州技工学校、个旧一职中参加 3 年制技校、职高学历教育培训,市级财政支付培训补贴74.2 万元。 

    以培训技能和创业能力提升为手段,做好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工作,根据不同就业需求对农业转移人口和非户籍常住人口进行培训。培训工种有火法冶炼、手工电弧焊、照明电路安装、中式烹调等,组织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438 人,支付补贴32.4 万元;组织有创业意愿的创业者 200 人参加创业培训,支付补贴 13.4 万元。 

    

  【落实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2015 年,个旧市人社局继续做好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按规定对安置单位给予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年内累计开发个旧市白云山国营林场等 20 家单位的公益性岗位 761 个,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260 人就业,拨付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补贴 468.8 万元。 

  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扶持力度,增加大中专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民工的就业容量。年内审查“两个 10 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企业申报材料 57 户,经工商局初审、相关部门实地查验及会审通过 46 户,发放扶持资金 138 万元,带动就业 312 人。

   认真落实“贷免扶补”、小额担保贷款、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扶持企业扩大规模吸纳劳动者就业。全市全年累计推荐申报贷款 991 户,审批同意贷款 780 户,发放贷款 7590万元,带动就业 3822 人。 

   9 15 日开始,对全市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开展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工作,帮扶困难人员就业。全年全市领取社会保险补贴 2601 人,发放社会保险补贴资金 673 万元。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2015 年,个旧市人社局先后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项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促进就业援助工作的开展和就业政策的落实。 

     1 月,与市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收集、发布空岗信息 107 条,其中公益性岗位 14 个;走访就业困难家庭 37 户,登记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29 人,其中残疾人失业家庭 10 户,登记认定 13 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14 人,其中残疾人员 1 人、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 13 人;扶持残疾人养殖户 2 户,扶持资金 14 万元,安排就业残疾人 8 人;实名制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残疾人 4 人。 

     1 3 月,联合市农业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共同举办“春风行动”。4 部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利用乡镇村委会赶集的有利时机,于 3 14 日到鸡街镇乍甸片区农贸市场公路旁举办“个旧市 2015年春风行动送岗位”现场招聘会。招聘会向当地居民提供就业岗位 629 个。现场为当地居民提供就业扶持政策、维权服务、务工常识等咨询服务 300 余人次。为企业用工招聘和劳动者求职搭建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服务平台,促进各类求职者就业。    

  5 月,通过进院校专场招聘、乡镇农村现场招聘、网络媒体招聘等多种招聘形式,举办 2015 年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有 72 家企事业单位参加, 提供就业岗位 1116 个,其中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有 705 个。为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和高校毕业生人尽其才发挥了积极作用。 

    

  【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 2015年,个旧市事业单位应参加年度考核 6508 人,实际参加考核 6456 人,其中职员 186 人,专业技术人员 5586 人,工勤人员 684 人。考核结果为:优秀 1236 人,占应参加考核的 19.14% ;合格 5055人,占应参加考核的 78.3% ;基本合格 1 人,占应参加考核的 0.015% ;不合格 5 人,占应参加考核的 0.08%;未定等次 159 人,占应参加考核的 2.46%。 

     根据《云南省城镇退役士兵考核安置办法(试行)》精神,全面推行“双考”安置办法,全年安置复退转军人 5 人到事业单位工作。 

     办理事业单位干部调动 187 人。其中市内调动97 人,调出个旧市 39 人,调入个旧市 51 人。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调动 15 人。其中市内调动 9 人,调出个旧市 2 人,调入个旧市 4 人 。 

     按照个旧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规定,批准正常辞职 25 人、终止见习期 3 人、解除聘用合同 2 人、开除 3 人。 

    

  【人才资源开发和人才服务】 2015 年,个旧市人社局登记大中专毕业生报到 991 人,其中硕士生14 人,本科 387 人,专科 455 人,中专 135 人。为毕业生开具未就业证明 5 份,档案存放证明 21 份,转入档案 1499 袋,转出档案 245 袋。 

    根据各用人事业单位编制空缺和需求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向州人社局上报个旧市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州人社局审批下达个旧市 2015 年事业单位增人计划指标 195 人。全年录(聘)用 204 人,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18 人,紧缺人才招聘 54 人,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 4 人,从优秀大学生村官考聘 3 人,特岗教师转聘录用 28 人。 

  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确定云南云铝润鑫铝业公司、红河州指滇科技公司、丽水金湾万隆商贸公司、沙甸振兴公司等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完成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 130人,发放就业见习补助 66.64 万元。 

    

  【公务员管理机构】 2015 年,个旧市人社局公务员局由公务员管理科科长主持全面工作,公务员管理各项工作均有专人负责。 

    

  【公务员考录工作】 2015 年,个旧市人社局始终坚持“凡进必考”原则,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招考条件,同时拿出 20% 的岗位用于定向招录经考核合格的近 3 年来服务期已满的“四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2015 年全市政府口 11 个岗位拟招考普通岗位公务员 11 人,全部面向乡镇招录(公安局、检察院、法院除外);圆满完成 1406 人的笔试;认真做好考生 24 人的面试资格复审;严密组织完成考生 12 人(含定向村社区考生 1 人)的体检为政府口考生 23 人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含司法定向少数民族培养生录用人员 1 人,公安定向培养录用人员 10 人,公安特殊岗位录用人员 1 人)。 

    

  【公务员考核、奖惩工作】 2015 年,个旧市人社局认真做好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截至 2014 12 31 日,全市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科员及以下工作人员(不包括参加挂职锻炼12人、新农村工作队 5 人、沙甸工作队 1 人和借调州公安局 2 人)应参加考核 654 人,不参加考核 1 人,实际参加考核 653 人,其中优秀 117 人(含连续 3年优秀 25 人),称职 486 人,不定等次 50 人(含2014 年新录用人员 47 人),分别占实际参加考核的 17.92%74.42%7.66%。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的人员进行奖励,记三等功 25人,嘉奖92人。 

    

  【公务员日常管理】 2015 年,个旧市人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公务员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一是完成 2014 年全市政府口公务员 1750 人年度统计和全市机关人员调配统计工作;二是做好日常流动调配工作,截至 12 31 日,办理人员调动手续 55 人(其中市内调动 23 人,调入个旧市 26 人,调出个旧市 6 人);三是进一步规范完善个旧市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四是为 200920102011 年录用人员 55 人进行警员职务确定;五是组织完成全市 73 个党政、群团机关,35 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21 个事业单位“吃空饷”清理工作,经清理,全市党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无人员不在岗而违纪违规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的行为;六是审批科员辞职 1 人;七是按时办理 2014 年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转正定级手续(确定科员行政职务 22 人,确定二级警员职务 20 人);八是组织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参加全州以通用能力为重点的在职培训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的全员学习;组织全市 2014 年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 29 人参加全州统一的公务员初任培训;九是按时完成政府口现任职务科员以下人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摸底统计及职级晋升审批工作,审批由科员级晋升为副科级职级人员两批共147 人;十是与组织部门联发文件,进一步规范本市借调人员管理工作;成立个旧市公务员申诉委员会;十一是对全市政府口 59 个行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 744 人的个人人事档案进行“三龄两历”专项审核。 

      

  【大学生村官聘用管理】 个旧市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从 2008 年开始,至 2015 12 31 日止,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 212 人,其中在岗聘用的 54 人,已离岗 158 人。在离岗人员中,录用为公务员 63 人,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6 人,录用到银行、信用社、电信等企业工作 10 人,政法体制定向录用 1 人,自谋职业 3 人,辞职 5 人,未续聘 8 人,考取研究生 1 人,签订合同后未到岗1 人。 

      按规定每年为大学生村官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工资福利管理】 2015 年,个旧市机关、事业单位有 308 人晋升级别工资,月增资 44 / 月;347人晋升级别工资(岗位工资)档次,月增资 55 / 月;5956 人晋升薪级工资,月增资 61 / 月。 

      落实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工作,全市副处级及以下人员 2344 人,晋升 282 人,其中晋升正处级1 人,晋升副处 81 人,晋升正科 48 人,晋升副科级 152 人。

        完成机关、事业单位 2014 10 月起缴纳养老保险的调资工作,调整在职人员 8589 人、退休人员 6220 人、机改退休人员 51 人。 

      审批新录用、工作调动重新确定工资人员 318人;职务岗位变动而变动工资人员 1083 人;学历变动而变动工资人员 29 人;农、林、水、卫等特殊行业 8 年固定一级薪级工资人员 36 人;岗位津贴(警衔津贴)变动人员 115 人;转正定级工资审核 131 人;事业单位丧葬抚恤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审核备案 76 人。 

      认真做好离退休、退职人员相关待遇政策落实工作,办理 146 人的退休手续,其中干部提前退休 65 人,干部正常退休 21 人,工人提前退休 36人,工人正常退休 23 人,按(国发【1978104 号)文退职 1 人。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2015 年,个旧市企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8229 人(妇女 4679 人、少数民族 1934 人)。其中事业单位 5727 人,企业单位 2502人。具有正高级资格 32 人,副高级 848 人,中级资格 3219 人,初级 3088 人,在岗未评聘人员 1042 人。

        完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材料 785 人的审核申报工作,其中正高级 8 人,副高级 320 人,中级 151 人,助理级 227 人,员级 79 人。评委会通过并经人社部门确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701 人, 其中正高级 3 人,副高级 253 人,中级 144 人,助理级 223 人,员级 78 人。

        市属企事业单位经济资格合格 10 人(中级 9 人、初级 1 人),会计资格考试合格 9 人(初级 9 人),统计资格考试合格 1 人(中级 1 人)。 

      积极做好高层次人才推荐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一是积极推荐个旧一中林耀松、市传染病院王继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常华荣 3 人参加 2015 年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二是与市委组织部共同推荐个旧市大红屯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个旧市沙甸好牛食业有限公司、云南金星化工有限公司和云南乍甸乳业有限责任公司等 4 家企业申报 2015 年云南省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三是积极协助市卫计局推荐高级职称且符合条件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4 人参加“红河名医”评选。 

      完成调整 54 家事业单位 1961 个岗位的设置核准报批手续,下达 224 家事业单位 7427 个岗位核准数,其中管理岗 281 人,专技岗 6466 人,工勤岗 680 人;实际聘用在职工作人员 6557 人,其中管理岗 181 人,专技岗 5178 人,工勤岗 658 人。办理晋升变动岗位聘用 1002 人,其中管理岗 7 人,专技岗 956 人,工勤岗 39 人。按照(云人社发【2014106 号)文件放宽政策办理聘用高级专业技术岗位6 人。 

      组织 163 家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756 人参加《创新能力建设》继续教育培训、考试。 

     审批核准新使用编制外人员 31 家单位 90 个岗位 399 人,截至 12 31 日,全市使用编制外人员 76 家单位 1816 人。 

    

  【军转安置工作】 2015 年,个旧市人社局新接收自主择业军转干部 5 人,继续做好已接收自主择业军转干部 72 人的节日慰问、健康检查等管理服务工作。继续做好企业军转干部 112 人的慰问、生活困难补助金发放、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缴纳、养老保险金缴纳、个案补助及其他服务工作,全年使用专项解困资金 2028767.00 元。 

      

  【劳动用工登记管理】 2015 年,个旧市人社局为1412 户次单位登记劳动合同 19651 份。其中新签订 10692 份,转移 593 份,续订 7513 份,变更 853 份,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95%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积极做好劳务派遣政策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在办公场所及网站上对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进行公示。年内,全市有 14 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用人单位,其中 11 户通过审查拥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3 户按照规定进行备案。 

      

  【集体合同管理】 2015 年,个旧市人社局新签订集体合同 136 件,涉及用人单位 144 户,受益职工4739 人。截至当期末,全市累计有效集体合同 867件,涉及用人单位 1322 户,受益职工 125711 人。规模以上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 94% 以上。 

    

  【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 2015 年,市人社局针对新时期劳动关系的特点,不断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于 11 2 日召开个旧市第十六次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席会议。会上,市医保中心通报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基本情况,特别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进行介绍,对灵活就业人员和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作了说明。信访和调解仲裁科通报个旧市全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和劳动争议仲裁基本情况。个旧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 10 个乡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成立,实体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1 9 月份收到群众来信来访 2023 件次,收到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案件 68 件,已全部办结。市工商业联合会介绍创新型人才的需求和培养,对部分企业转型情况所做的探索工作进行通报。市总工会通报开展职业技术培训情况以及个旧市职工服务中心建设情况,并力争在 2016 9 月以前完成个旧市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向职工服务中心的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工会服务职工的“软实力”,为职工提供快捷、便利、多层次、全方位的服务。 

  通过会议的相互交流,各成员单位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三方协调机制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相互配合,努力促进个旧市劳动关系健康和谐向前发展。 

    

  【企业工资宏观管理】 2015 年,个旧市人社局转发《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红河州2015 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对做好 2016 年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和工资总额备案工作作了安排部署,要求各用人单位要重视和培育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确定企业工资总额、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分配形式及支付办法等。同时,依据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适时调整职工工资收入水平。 

  做好企业工资总额备案及台账登记工作,对单位上报的《企业工资总额备案表》实行备案签章,全年已实施工资总额备案的单位 74 户,涉及职工9493 人,备案工资总额33054.61 万元。 

  做好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基础准备工作。依据2014 年全市企业在岗职工工资情况调查资料和抽取的有关职位样本,通过汇总、分析、修正制定并发布个旧市 2015 年度 59 个职位(工种)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同时对行业人工成本信息进行数据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并发布个旧市 2014 年部分行业人工成本构成情况。 

  7 月,个旧市印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1157 号),将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 1270元调整为 1400 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 11元调整为 13 元。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有效地保障了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从业人员退休登记审核】 2015 年,个旧市人社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养老保险政策,做好法定年龄退休人员登记及提前退休人员档案初审上报工作。全年办理从业人员退休 1250 人,其中审核登记法定年龄退休 1027 人,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188 人,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 33人,复退军人提前退休 2 人。 

    

  【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聘用合同管理】 2015 年,个旧市人社局认真办理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聘用合同的鉴证登记以及合同的新签、续签、变更、解除、终止等相关工作。为 505 户次单位鉴证登记聘用合同 1569 份,其中新签订 313 份、续签 86 份、变更 476 份、解除 151 份、终止 76 份、登记 467 份。全市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聘用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5% 以上。 

    

  【国有企业改制工作】 2015 年,个旧市人社局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工作,研究和解决国企改革中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遗留问题,并指导做好全市集体企业改制过程中职工安置工作。 

    

  【劳动保障执法年审】 2015 年,个旧市人社局开展劳动保障执法网上年审工作。完成年审用人单位857 户,涉及劳动者 51731 人。其中企业 444 户,涉及劳动者 45162 人;个体工商户(有雇工的)35户,涉及劳动者 91 人;国家机关 65 户,涉及劳动者 88 人;事业单位 164 户,涉及劳动者 2180 人;社团组织 6 户,涉及劳动者 31 人;民办非企业单位 41 户,涉及劳动者 1418 人;其他用人单位 102 户,涉及劳动者 2761 人。补签劳动合同 6663 人;清退抵押金 0.9241 万元,涉及劳动者 17 人;追发拖欠劳动者工资 1.648 万元,涉及劳动者 9 人。年审劳务派遣单位 3 户,涉及派遣用工单位 34 户。 

    

  【日常巡视监察与专项检查】 2015 年,个旧市人社局对 189 户各类用人单位遵守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日常巡查,在职的专职监察员 3 人平均巡查单位 63 户。年内立案查处 2 件用人单位骗取社会保险金的案件,罚款 218.15 万元,结案率 100%。全年处理来信、来访、举报、投诉 36 起,涉及劳动者 2443 人,为劳动者讨回劳动报酬 2057万元,退还押金 9741 元。全年组织开展 3 次专项检查工作 : 一是于元旦、春节前开展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检查各类用人单位 71 户(建筑企业 14 户、加工企业 12 户、住宿和餐饮企业 3 户,其他用人单位 42 户),涉及劳动者 7864 人,其中农民工 5012 人。经查有 11 户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况,拖欠劳动者工资 525 万余元,涉及劳动者 468 人,其中拖欠农民工工资 487 万余元,涉及农民工 438 人。二是于 3 16 日至 4 16 日开展的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检查各类单位 31 户(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 户、劳务派遣单位 5 户、信息服务中心 24 户)。其中 2 户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 5 户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和劳务派遣活动;2 户信息服务中心存在隐蔽零星从事职业介绍的行为;其余 22 户信息服务中心未发现从事职介活动。三是于 7 1 日至 8 6 日开展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出动专项检查人员 6 人,检查各类用人单位 109 户(企业 103 户、劳务派遣单位 1 户、个体工商户 1 户、民办非企业 4 户),涉及劳动者14295 人,印发各种宣传资料 300 份。经查,有 6户用人单位未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涉及劳动者 1112 人;未依法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涉及劳动者 1097 人。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2015 年,个旧市人社局按照《个旧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个旧市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240.78 万元,涉及 33 个建设项目(单位)。 

    

  【来信来访工作】 2015 年,个旧市人社局接待来信来访 2623 人次,其中来信 70 件,全部答复完毕;来访 2553 人次,已直接答复本人;参与市级领导大接访 8 次,接待来访群众 8 批次 11 人。圆满完成 2015 年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工作】 2015 年,个旧市人社局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组织建设,初步构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乡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相结合的 3 级劳动争议调解网络体系。全年基层调解组织收到劳动争议案件 50 件,占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总数 125 件的 40%,调解解决 88 件,占结案总数 120 件的 73.33%。市人社局收到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75 件,其中经立案前调解结案 14 件,作出不予受理 5 件,立案受理 56 件。受理的 56 件争议案件结案方式为:裁决 32 件,调解 24 件,结案率 100%。仲裁案件涉案标的 429 万元,经调解与裁决,依法为劳动者实现权益 169 万元,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养老保险】 2015 年,个旧市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 818 户,职工 71468 人,实际参保职工 40886 人。实际缴费职工 38083 人,其中企业21364 人、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16719 人。本年减少参保人员 4912 人,其中退休 1229 人、在职死亡 73 人、离退休死亡 669 人、转出本市 1395人、出国(出境)定居 1 人、农民工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1546 人。参保人员中有离退休人员 27725 人,其中企业职工 16188 人、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11537 人;本年新增退休人员 1229 人。 

  全年,基本养老保险金总收入 55943.88 万元,其中财政补贴 20000 万元,争取上级调剂养老金17000 万元。发放 27725 人离退休金 63512.94 万元,确保参统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养老保险金的社会化发放率 100%。年内,企业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得到调整提高,月人均增资 201 元,调整后个旧市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达 1904 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十一连增”。 

  调整提高企业离休人员待遇。对 2014 9 30 日前已办理离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离休人员调整基本离休金,调整时间及标准与机关事业单位一致,即从 2014 10 1 日起执行。个旧市符合本次调整的企业离休人员 71 人,月人均增资 563 元,调整后个旧市企业离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 2848.83 元。9 28 日,全市圆满完成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兑现工作。 

    

  【失业保险】 2015 年,个旧市失业保险参保单位698 户,55102 人。收缴失业保险费 6340.06 万元,支出 9845.15 万元(其中基金支出 5345.15 万元,上解上级 4500 万元);历年滚存结余 1337.41 万元,全年发放失业金 5345.15 万元。 

   1 1 日起,市人社局按《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对失业保险金作出提高调整。对当月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160 人,按新标准发放;对原享受失业保险金的 813 人,按新标准补发失业保险金 93139.00 元。年内,按省人社厅“确保按时足额发放”的要求,发放失业保险金 5345.15 万元,顺利完成个旧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的调整工作,并全部兑现完毕。 

  落实稳定岗位促进就业有关政策。年内拨付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建材熔剂有限公司、云南乘风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等 95 户企业稳岗补贴 3908.08 万元,涉及员工 44069 人次。 

  降低缴费率,减轻单位个人负担。自 3 1 日起,红河州失业保险缴费率统一从 3% 下调为 2%。据测算,失业保险费率降低惠及个旧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698 家,企业减少缴费 1395 万元。 

  特困失业人员社保补贴。按特困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相关规定,对 1 月份仍在享受失业保险金及新增失业职工,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给予社保补贴,全年,全市补助特困失业人员 112 人,发放补助金16.71 万元。 

  公益性岗位补贴。按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有关规定,对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失业人员就业的单位,按其实际安排失业人员数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全年补贴单位 17 家,发放补贴资金 188.67 万元。 

    

  【工伤保险】 2015 年,个旧市工伤保险参保单位864 户,参保人员 54852 人,收缴当期工伤保险费5302.76 万元(其中收缴工伤保险基金 4798.54 万元,上级拨入 492.00 万元,利息收入 12.22 万元),本期支出 4618.77 万元,本期结余 684.58 万元,上年基金结余 181.49 万元,历年滚存结余 966.07 万元。全年有 1543 人享受工伤待遇。 

  根据省人社厅有关文件精神,从 1 1 日起上调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以及工亡遗属的抚恤金标准。调整对象是 2014 12 31 日前,已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的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以及已按月领取抚恤金的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调整涉及 91 人,其中 1 4 64 人,供养亲属 27 人,月增加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18530 元。 

    

  【生育保险】 2015 年,个旧市生育保险参保单位 550 户,参保人员 23728 人。生育保险费收入701.42 万元(其中收缴生育保险费 695.22 万元,利息收入 6.20 万元),支付 679.08 万元。上年度转入 475.36 万元,历年滚存结余 697.698 万元。全年有参保女职工 627 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其中女职工生育 460 人、计划生育人次 167 人。 

    

  【社会保险稽核】 2015 年,个旧市人社局对参保单位 45 户、职工 15000 人开展实地稽核工作。经实地稽核,有参保单位 15 户存在少报、漏报缴费基数现象,其中 3 户参保单位少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35831.72 元,少缴养老保险费 94032.88 元;5户参保单位少报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1185643 元,少缴工伤保险费 5928.22 元;1 户参保单位少报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81861 元,少缴生育保险费 818.61 元;6 户参保单位少报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3612255.08元,少缴失业保险费 108367.65 元。有参保单位 25户存在选择性参保问题,其中 3 户参保企业未参加养老保险、9 户企业未参加失业保险、13 户企业未参加生育保险。已对在稽核中发现问题的单位发出《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限期在一个月内完成整改,并补缴该缴的费用。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 2015 年,个旧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 208804 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 1416 户、116127 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 92677 人。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全年,基金总收入36231 万元(其中统筹账户收入 13296 万元,个人账户收入 17350 万元,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收入2523 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收入 3062 万元),基金支出 35106 万元(其中统筹账户支出 17609 万元,个人账户支出 12015 万元,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2513 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支出 2969 万元),收支相抵结余 1125 万元,累计结余 24519 万元。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年,基金总收入4785 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 2497 万元,省级财政补助 592 万元,州级财政补助 178 万元,市级财政补助 266 万元,个人缴费 1217 万元,利息收入35 万元),基金支出 4758 万元,收支相抵结余 27万元,累计结余 28 万元。 

  离休干部基本医疗统筹 : 全年,统筹收入 1956万元,统筹支出 1876 万元,收支相抵结余 80 万元,累计结余 176 万元。 

    

  【定点医院、药店管理】 2015 年,个旧市有医保定点医院、药店“两定”机构 138 家,其中定点医疗机构 55 家,定点零售药店 83 家。当年批准新增的定点零售药店 9 家、定点医疗机构 2 家。 

  8 月,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60 号)及《关于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工作的通知》(红医保【201517 号),个旧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可以用医保卡个人账户刷卡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 

  9 月,个旧市正式启用红河州医保智能审核系统,系统分为医保中心端和医疗机构端,医保中心端为审核系统,医疗机构端为申诉和公示系统。到年底,全市共有 26 家定点医疗机构和 11 家特慢病定点零售药店安装使用该系统。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015 年,个旧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 10.86 万人,缴费 7.95 万人,本年基金总收入 5138.63 万元,其中保费收入 1906.19 万元、政府补贴收入 2755 万元(基础养老金补贴 2365.12 万元,个人缴费补贴 389.88 万元),利息收入 475.25 万元,转移收入 2.19 万元。本年基金总支出 2779.69 万元,其中发放基础养老金待遇 2.51 万人 2597.39 万元(中央补贴 2244.28万元、省级补贴 145.59 万元、县级补贴 145.81 万元、个人账户 61.71 万元),退保金支出 121.11 万元(死亡退保 417 29.32 万元,非正常退保 515 91.78 万元),发放 1 2 级重度残疾人养老金补助 143 14.84 万元(省级补助 13.99 万元,市级补助 0.85 万元),发放丧葬费 722 43.32 万元,转移支出 3.04 万元。 

    

  【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 2015 年,个旧市人社局初审 7 个项目(累计初审 68 个),征收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专项资金 3241.97 万元(含未审项目 2 个,缴纳资金 587.82 万元;2013 年初审项目 1 个,缴纳资金 443.05 万元),累计征收资金结余 2.37 亿元(含上缴州财政保障金 2074.54 万元)。 

    

  【新老农保并轨工作】 2015 年,个旧市人社局根据《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老农保并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个政办发【2014147 号)精神,继续开展新老农保并轨工作。个旧市“老农保”参保 1.35 万人。截至 12 31 日,个旧市符合条件并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发放待遇 512 人,发放养老金 45.91 万元。死亡退保 3 人,退保金 0.83 万元。办理符合转保且已签订退保协议 3498 人,转保金额894.07 万元,其中本金 209.99 万元、利息 684.08 万元。办理退保手续且已退保 7835 人,退保金额 2577.6万元,累计退保 8186 人,累计退保金额 2977.84 万元,其中本金 1000.34 万元、利息 1977.5 万元。 

            (撰稿 :陈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