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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1295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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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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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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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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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年鉴 2016 社会 民政
【简 述】 2015 年,个旧市民政局全面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三严三实”和“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拓创新,全市民政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救灾救济】 2015 年,个旧市受灾人口 31190人,紧急转移安置人口 301 人,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口 956 人,因旱需生活救助人口 1623 人。农作物受灾面积 2889.84 公顷,其中农作物成灾面积1681.25 公顷,绝收面积 342.88 公顷,草场受灾面积 800 公顷,因灾死亡大牲畜 18 头、羊 5 只,农房损坏 58 户 194 间,直接经济损失 5274.78 万元。其中农业损失 2291.07 万元,工矿企业损失1043.23 万元,基础设施损失 282.68 万元,家庭财产损失 1657.8 万元。灾情发生后,全市先后启动《个旧市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四级响应 1 次。接收各类救灾资金 220.6 万元,拨付各类救灾资金 252.9 万元。年累计救济灾民 15711 人次,发放粮食 66.88吨,发放生活及救助金 109.77 万元,发放棉被 684床、棉衣 187 件;兑付农房保险理赔款 166 户 190间 28.89 万元,完成恢复重建、修复农房 69 户 198间,补助资金 21.5 万元,补助农房保险参保资金53.6 万元。按时完成全市年度农房续保工作,投保43482 户缴纳保费 54.35 万元,投保率 100%。灾民基本生活、饮水安全得到保障。杜绝了灾区非正常情况发生,灾区人心安定,生产生活秩序正常。
全面推进防震减灾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防灾减灾体系和联动工作机制,强化政府“减灾委”的统一组织与领导。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修订,建立市、乡镇、村(社区)三级灾害预案体系和灾害信息员队伍。于 5 月 11 ~ 17 日防灾减灾宣传周,在全市广泛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市属各减灾委成员单位、市民政局、乡镇、社区等 26 场次宣传活动及 5 场次防灾演练。累计出宣传栏 26 期,发放防灾宣传挂图、《防灾知识手册》《防灾减灾宣传手册》共计 13009 份,防灾减灾知识深入人心。卡房、锡城、大屯、贾沙、鸡街等乡镇组织 2000 余人开展“防险避灾”“防震避灾”等演练活动,普遍增强了广大社会成员的“防灾减灾”意识。积极推进灾害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截至年末,个旧市灾害应急避难场所总体规划设置 36 块场地,并安装相关指示标牌,其中乡镇区 16 块,市区 20块。加强民政救灾车辆使用监管。强化市、乡镇两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全市年度救灾物资补充储备棉被 500 床,储备量符合当地实际。年内完成全市 107 人的灾害信息员补充登记与培训,灾害信息员作用明显,查灾、核灾、报灾及时,灾害信息传递畅通,提高了报灾救灾时效。救灾装备得到改善加强,救灾快速反应等应急保障作用明显。
【殡葬管理】 2015 年,个旧市火化遗体 1430 具,骨灰公墓落葬墓穴 638 塚。年内,投资 200 多万元改造殡仪馆、骨灰公墓设施,为提高馆内的工作效率提供了保障,改善了工作条件。建 24 孝雕塑,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 20%。发放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金 196 人 19.6 万元(每人 1000 元)。
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宣传、组织、服务接待、安全保障等工作,发挥清明节“传递亲情,传承文化”的作用,引导群众文明安全祭扫,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文明、和谐的清明节。提高应急管理能力,为群众提供更加文明、有序、和谐、安全的祭扫环境。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 2015 年清明节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个旧市实际,市民政局制定《个旧市清明期间民政部门所属公墓祭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个旧市 2015 年清明节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早安排、早布置,工作机制健全,各部门协调配合精心组织,措施得当,人员到位。整个清明节期间全市共有 550 人次值守,15000 余辆车、9 万多群众到个旧市殡仪馆和骨灰公墓进行祭扫活动,未发生火灾、交通事故、人流拥挤及其他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广大市民自觉文明低碳祭扫,确保了个旧市清明节期间祭祀场所和祭祀活动安全有序,为广大群众创造了平安和谐的祭祀环境,保障了人民群众清明节期间的祭奠安全。
【社会救助】 2015 年,个旧市民政局采取自愿求助和引导救助相结合的方法,积极做好对外地流入个旧市的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全年全市共接受求助人员 441 人,实施救助人员总数412 人。其中男 314 人,女 98 人;老年人 67 人,青壮年 315 人,儿童 11 人;肢体残疾人 46 人,痴呆人 12 人,精神病人 19 人;护送返乡 100 人,提供返乡车票 301 张。
对市儿童福利院脑瘫儿童 25 人进行康复训练。开展“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对儿童福利院收养的具有手术适应症的孤残儿童 1 人实施手术。全市共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经费 255 人3544262.24 元。全年共办理国内收养弃婴 28 人。
【城乡社区服务】 2015 年,个旧市出台《中共个旧市委办公室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个旧市城区社区义务服务工作体系的实施意见》,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进社区开展义工服务。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以服务更加完备为目标,建立综合性社区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开展面向社区居民的劳动就业、医疗卫生等服务项目。大力培育发展和支持鼓励社区居民成立形式多样的公益慈善组织,推行社区公共服务准入制度,使社区在创建卫生城市、旧城改造中发挥基础作用。
【民间组织管理】 2015 年,个旧市民政局开展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应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 178 家,参检 162 家,参检率 91%。全年新注册登记社会组织 29 家。争取项目资金 28 万元。扶持个旧市关爱心灵成长社会服务中心,做好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成功申报云南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三社联动”综合服务项目 1 个,获项目资助资金 19 万元。中央彩票公益金“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支持计划项目”1 个,获项目补助资金5 万元。“三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 2 人,获补助资金 4 万元。
【婚姻登记】 2015 年,个旧市民政局办理登记结婚 2911 对、离婚 1170 对、补领结婚证 554 对、补领离婚证 81 人,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和婚姻关系证明 5833 份,接待查阅婚姻档案 88 人次。
【勘 界】 2015 年,个旧市民政局完成个金线、个元线、个河线3条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起草《个旧市与金平县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实施方案》,报双方人民政府印发。签订《创建平安边界睦邻友好公约》,配合做好个元线、个河线联合检查工作。
【行政区划改革】 2015 年,个旧市民政局申报贾沙乡改镇、锡城镇改城区办事处,全市乡(镇、区、办事处)总数为 10 个不变,其中乡 1 个,镇 6 个,区 1 个,街道办事处 2 个。成立市行政区划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深入锡城镇、贾沙乡进行调研,制定实施方案。召开行政区划改革工作动员会、行政区划改革工作推进会、行政区划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研究解决行政区划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市政府召开常务会,通过锡城镇五一、跃进、杨家田、新冠、新寨、鄢棚等 6 个村委会改居委会的请示,下发《个旧市人民政府关于锡城镇鄢棚等6个村委会村改居的批复》(个政复【2015】124号),待锡城镇更换印鉴和挂牌后,再更换6个居委会的印鉴和挂牌。跃进村作为村改居“社经分离”模式的试点村,有3个村小组集体资源以股份公司的形式进行管理,年底按原始股进行分红,村改居工作进展顺利。
【地名普查】 2015 年,个旧市民政局搜集全市地名基础信息、普查资料与数据、基础地理数据与遥感影像数据等,编写地名调查目录 450 条,其中行政区域 11 条、非行政区域 1 条、群众自治组织 10 条、交通运输设施 44 条、水利电力通信设施 13 条、居民点 36 条、纪念地旅游景点 48 条、建筑物 28 条、单位 197 条、陆地水系 0 条、陆地地形 62 条。接收 61 个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地名登记表 854 份。
【双拥工作】 2015 年,个旧市有拥军优属领导小组 12 个,有军(警)民文明单位共建点 172 个,有军民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点 2 个,有基层拥军优属活动小组 768 个。为优抚对象和驻军做好事1594 件,帮助农村优抚对象出义务工 1154 个劳动日,召开优抚对象座谈会 177 场次,走访慰问复退转军人家庭、优抚对象 13560 人,发放慰问金 281万余元。春节期间市 4 套班子组成慰问组,走访慰问全市 14 家驻军单位,共赠送慰问金 20 万元。举行军民联欢会 28 场次,援建部队图书室 1 个,为部队粮油燃料等给予补贴 109 万元,为部队官兵培训电脑、烹饪、医护、汽车修理等技术骨干 166 人。全年市政府拨出专款 195 万元,用于支持驻个部队建设。12 月,市委副书记赵巍率双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到香格里拉慰问执行维稳任务的8751 部队官兵,赠送慰问金 20 万元。
【优抚优待】 2015 年,个旧市民政局按照国家《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于 10月 1 日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截至 12 月底,发放抚恤、定补金 2410 万元,兑现义务兵家属优待金 38 万元,发临时困难补助 30 万元,为重点优抚对象减免医疗费 22 万元。对全市重点优抚对象 2982 人实行一站式医疗补助,全年实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1038 人次,补助金额 104 万余元。全年上报评定参战退役军人 23 人,批准 23 人,接收安置军队退休干部 1 人,退休士官 1 人。补助建房资金 58 万元。
【退役士兵安置】 2015 年,个旧市民政局根据《个旧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14 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和《个旧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4 年退役士兵安置计划的通知》,对城镇退役士兵实行考试考核安置。年内,全市共接收退役士兵107 人,转业士官 5 人。其中自主就业 93 人,依照政策在城镇安排 14 人。组织 27 人参加一年以上中专、技校学习,组织 66 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在城镇安置的人员中,有 14 人报名参加文化考试,实际参考 14 人。通过考试考核选岗安置 12 人,自谋职业 2 人。全年发放自谋职业和自主就业金 124万元;发放待分配期间生活补助费 1.4 万元,投入职业技能和一年以上教育培训费 31.3 万元。
【福利企业】 2015 年,个旧市有福利企业 19 户,比上年减少 1 户,企业在职职工 2505 人,安置残疾人就业 818 人,残疾人占职工总数 32.65%。企业固定资产净值 19.73 亿元,完成生产总值 14.9 亿元、销售收入 11.78 亿元,缴纳增值税 3113 万元,享受国家退税 1220 万元,亏损 7231.2 万元。企业为残疾职工 818 人签订劳动合同,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 1434.7 万元,残疾职工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办理率 100%。
【城市低保】 2015,个旧市城市低保对象 22040 户34022 人,全年累计发放低保金 11507.22 万元。从2015 年 10 月起,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提高补助金 41 元,月人均补助水平从 269 元提高到 310 元,城市低保标准从 380 元 / 月提高到 420 元 / 月。
【农村低保】 2015 年,个旧市农村低保对象 12191户 13500 人,全年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 2316.6 万元。从 2015 年 1 月起,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提高补助金 19 元,月人均补助水平从 124 元提高到 143 元,农村低保标准从 180 元 / 月提高到 200 元 / 月。
【城乡医疗救助】 2015 年,个旧市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稳步推行,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同步即时结算,提高管理服务效率,方便困难群众。全年全市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支出 945.32 万元,救助 67836人次,其中直接救助资金支出 413.9 万元、救助5487 人次,资助参保资金支出 384.4 万元、救助47621 人次,资助参合资金支出 147.02 万元、救助14728 次。
【农村五保供养】 2015 年,个旧市民政局按照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个旧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细则》,将符合五保条件的人全部纳入五保供养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全市有五保供养对象 502 人,其中敬老院集中供养 468 人,供养标准每人 561 元;分散供养 34 人,供养标准每人531 元,达到农民人均纯收入 60%。全年供养资金支出 307.54 万元。
【城乡临时救助】 2015 年,个旧市民政局在做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基础上,为妥善解决城乡贫困居民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认真开展临时救助工作。全年支出城乡临时救助资金 110 万元,救助 2323 人次。按照《个旧市城乡困难群众急难救助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救急难”工作,对因重大自然灾害、突发性紧急事件及患大病重病造成家庭困难,且影响基本生活的人员,给予急难救助。全年,全市救助 554 人次、支出救助资金 122 万元。
【老龄工作】 2015 年元旦、春节期间,由个旧市级领导带队,看望慰问特困老人 6 人,百岁寿星老人 8 人,发放慰问金 5800 元。争取省州项目资金418 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蔓耗镇敬老院 310 万元,大屯镇大王家寨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18 万元,鸡街镇龙潭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30 万元;州级资金补助大屯镇龙井村、卡房镇斗姆阁村、老厂镇对门山村 3 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各 10 万元,补助卡房镇咪的期村、苟街村、卡一村老年活动室各 5 万元,补助大屯镇敬老院 15 万元。申报 2015 年中央福彩金补助农村幸福院 9 个。申报 2016 ~ 2018 年百村建设项目 3 个。完成大屯镇龙井村、卡房镇斗姆阁村、老厂镇对门山村村级敬老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完成 2013 年省福彩公益金投资建设的 2 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和 80 岁高龄补助项目的调研、统计、分析和实施成效绩效评价,80 岁高龄补助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获优。对2013 ~ 2014 年中央及省批 12 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进行自查和整改,上报 2014 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支持的 10 个农村幸福院项目执行情况。截至年底,2013 ~ 2014 年中央及省批 12 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除大屯镇龙井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建外,其余 11 个均已完成并投入使用。10个农村幸福院项目中,已投入使用的有大屯镇团结村、大屯镇杨家寨村、鸡街镇龙潭村、蔓耗镇黄草坝村、贾沙乡丫沙底村、锡城镇杨家田村、卡房镇头道水上村、卡房镇头道水下村等 8 个,大屯镇龙井村、锡城镇戈贾村 2 个在建。年内,民政部委托福建省民政厅组成督查组,在省民政厅副巡视员刘晓辉,省民政厅党组成员、省老龄办专职副主任和向群,省民政厅救灾处副处长陈湘宏,省老龄工作目标考核组组长邓永莲,省老龄办综合处处长董代模,保山市龙陵县民政局领导,湖南省湘西州政协领导以及云南省红河州政协副主席丁润森,州民政局局长戴劲松、副局长杨洋等领导陪同下,先后深入个旧市锡都老年公寓、锡城敬老院、新电社区、鸡街镇包家庄、市中医院等养老机构和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检查、调研、考察学习。为认真吸取“5•25”河南鲁山老年公寓火灾事故教训,切实保障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市老龄办于 5 月 29日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各责任乡镇和市属各单位对本单位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文体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房屋安全、食品安全、活动安全、反恐安全等安全隐患开展彻底排查,并组织人员深入乡镇、社区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责令及时或限时整改。
2015 年 7 月 1 日起,个旧市 80 周岁至 99 周岁老年人保健长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 45 元提高到 50 元,100 岁以上长寿补助继续执行 600 元 / 人月标准。发放标准达到省、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目标。全年全市共发放高龄老人保健长寿补助金 9265 人 505.236 万元。全年办理发放老年证 6015 本,累计办理 60355 本,为老年人出行享受相关优待提供方便。
按照《全国老龄办、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开展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的通知》精神,个旧市被全国老龄办抽中为调查县市,调查范围涉及市城区办、大屯镇、鸡街镇、卡房镇 4 个乡镇 16 个村(居)委会 6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480 人。8 月完成调查工作。
认真开展敬老月活动。下拨活动经费 3.82 万余元,要求各乡镇认真组织开展好节日慰问、爱老助老、文艺体育等各项活动,丰富老年人节日文化生活。市级主要领导组成 4 个慰问组,看望慰问全市百岁寿星老人 8 人和 5 个养老机构困难老人,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折价)2.5 万元。全市共慰问老人 4136 人,发放慰问金 27.51 万元。其中慰问贫困老人 1024 人,慰问品和慰问金合计 8.71 万元;老党员 203 人,慰问金 2.09 万元;其他困难老年人 2902 人,慰问品和慰问金合计 14.96 万元。城区办评出本辖区敬老、助老先进集体、协会、先进个人进行表彰,评出敬老好儿女 35 人,五好家庭50 户。重阳节前夕,个旧市城区爱心义工服务联合会根据“关注、关心、关爱孤独老年人”的工作宗旨,组织市民政局、计生局、城区办义工 98 人对社区“三无”、失独老年人 62 人进行节日探视慰问,慰问品价值 6200 元。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与中国人寿保险个旧支公司联合下发《关于推动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利用个旧手机报等广泛宣传开展“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党代会提议、人代会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 2015年,个旧市民政局认真做好党代会提议、人代会建议和政协会提案办理工作。截至 9 月 15 日,由市民政局办理的 30 件建议、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毕。其中 9 件协办件,已于 6 月 3 日前形成书面协办意见从 OA 系统分别发各主办单位。21 件主办件,经与各位代表、委员面商后办理完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 17 件建议、提案的办理态度及办理结果表示满意,4 件表示基本满意。
【个旧市民政暨老龄工作会议】 2015 年 3 月 13 日,个旧市在市政府 2 楼会议室召开全市民政工作暨老龄工作会议,市民政局局长彭国彬传达省、州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并作全市民政工作报告,市老年委副主任李荣福作全市老龄工作报告,市民政局副书记王友清安排部署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熊思铭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个旧市慈善总会】 2014 年,个旧市慈善总会善款结余 204974.85 元。2015 年,接收社会各界捐赠款 174905.32 元,支付 44890 元。其中支付定向捐赠徐润松、吕绚黎学费 14400 元,支付定向捐赠贾沙乡白云村 30000 元,支付对公账户费 490 元。本年度结余 334990.17 元。
【个旧市老龄事业发展促进会】 2015 年,个旧市老龄事业发展促进会认真履职,尽心尽力做好老年人服务工作。拨付资金 6 千元资助鸡街镇麻栗树村、老厂镇小大坡村建设老年活动室。支助退休干部闵仲舒 1500 元创作出版《小星星》一书。
(撰稿 :叶 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