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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统计信息
  • 索引号
    20240913-213628-611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5-11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圆满完成云南省规模以下工业调查单位核查试点工作

  为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准备工作,云南省统计局、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将个旧市列为全省规模以下工业调查单位核查工作试点县市,核实当前在库规模以下工业调查单位的基本情况,为全省今后开展规模以下工业调查单位核查工作积累经验。试点以来,个旧市严格按照省、州的部署要求,狠抓落实、积极推进,圆满完成了试点工作各项任务。

  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云南省统计局、红河州统计局以及个旧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规模以下工业调查单位的核查工作,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把此项工作当作今年第四次经济普查的前期重要工作来抓,要求全力做好核查试点工作,并对试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试点期间,各级领导时常听取试点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试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个旧市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省、州、市统计局业务骨干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实施、协调试点工作。省统计局抽调3名业务骨干全程指导试点工作,州统计局抽调9人,各县市抽调24人,个旧市统计局抽调全部班子成员在内的10名业务骨干,市工信局抽调1位领导,7名业务骨干,共计54人编成7个核查小组开展核查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建立联动配合机制

  统计部门负责提供初步核查名单,进行业务培训、审核、汇总核查数据。牵头负责规模以下工业法人及产业活动单位的核查,做好核查结果的评估及分析工作,梳理规模以下工业调查单位达规企业名单。

  工信部门负责提供初步核查名单范围外的补充名单,牵头负责个体工业经营单位的核查工作,全程参与核查工作。负责核查结果与规模以下工业抽样核查统计报表的比对分析、督促上报工作,配合统计部门做好核查结果的评估及分析工作,做好规模以下工业调查单位达规企业的升规工作。

  统计、工信部门既有各自的职责分工、工作重点,又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抓好落实,共同推进核查试点工作。

  三、实行任务分解、压实核查责任

  认真整理核查单位名录底册,按归属地划分至各乡镇,将核查工作任务分解至7个核查小组,向各乡镇下发了《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云南省规模以下工业调查单位核查工作的通知》,督促各乡镇要统筹协调,积极做好配合,会同核查小组全程参与核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后勤保障。各乡镇分管领导与核查小组建立挂钩联动机制,明确各自职责、任务边界,进一步细化责任,并积极协调乡镇统计站、安监、环保、工商、企业办等熟悉企业情况的人员一起参与单位核查。

  四、突出重点、开展核查工作

  一是以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为重点,各核查小组深入各乡镇,深入基层企业核查,扎实推进试点工作。二是规范核查流程、加强培训,建立工作交流QQ群、微信群。每个小组确定统计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有较高询问技巧的同志为组长,力求反映核查单位的真实情况。三是充分发挥社区(村委会)干部、大学生村官的力量开展对个体经营户的核查工作,确保核查工作任务的如期完成。四是及时总结、分析研判,对当日核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共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五、做好三个管理,提高数据质量

  强化流程管理、质量管理和风险管理,制定质量管理的具体标准,狠抓源头数据质量,采取多种方法核实调查单位数据,成立数据质量抽查小组,对核查情况进行再核实,层层审核把关,加强数据审核和检查验收。通过实施全程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了数据质量。

  六、核查成果

  此次核查工作于4月18日开始,5月3日结束。涉及规模以下工业法人788户、产业活动78户、个体工业经营单位1331户,共2197户。已核实2018年规下法人单位228户停产、62户正在办理注销,7户属非工业企业,15户联系不上、找不到厂址;产业活动单位11户停产,7户正在办理注销,2户属非工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户有49户停产、23注消,278户属非工业个体,28户属外县市个体。

  通过核查,全面掌握了全市规模以下工业调查单位的基本情况、行业分布、地域分布、2017年度及2018年第一季度的主营业务收入、从业人员等经济状况,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正式推开积累了经验,锻炼了队伍,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