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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然资源信息
  • 索引号
    gjszrzyj/2026-00177
  • 发布机构
    个旧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9-07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委托执法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领域执法监督管理,规范自然资源领域执法工作,依法确立行政执法委托单位与受托单位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个旧市自然资源局委托个旧市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按下列要求行使综合行政执法权,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委托事项及范围

(一)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事项:

委托行政处罚事项共10项,具体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土地复垦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赋予自然资源领域的行政处理、行政处罚权。委托期间执法依据发生变化,以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为准。具体事项以附件《委托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为准。

(二)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地域范围:

负责个旧市行政辖区范围内委托事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理、行政处罚。

二、委托权限

受委托组织在上述委托事项及范围内,以委托机关的名义行使以下职权:

1.对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调查、检查;

2.依法收集、调取证据;

3.依法作出警告、罚款、没收等行政处罚决定;

4.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5.执行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或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委托实施的其他相关职权。

(注:受委托组织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上述职权。)

三、委托期限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2026年9月2日起至2027年9月1日止。

委托期限届满前30日内,如委托机关与受委托组织无异议,可协商续签;如需变更或终止,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附件: 个旧市自然资源局委托个旧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二大队实施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附件【附件:个旧市自然资源局委托个旧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二大队实施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