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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然资源信息
  • 索引号
    20240913-212002-565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8-15
  • 时效性
    有效

持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汛期安全稳定

 

 

        为做好2018年汛期安全防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个旧市国土资源局结合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对我市辖区内所属的非煤矿山企业全面开展了汛期安全生产检查、排查,为确保汛期期间安全稳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汛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安办发电〔201822号)要求,个旧市国土资源局党组高度重视,根据通知要求召开了汛期期间安全生产检查、排查会议,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部署。2018年4月中旬起,对我市辖区内非煤矿山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检查。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抓好汛期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2018年汛期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2018年8月6日至8月8日,对大屯镇、鸡街镇、卡房镇片区非煤矿山9个企业进行了排查、检查,采取全面检查和重点排查的方式,对每个企业全面检查到位,不留死角,要求各企业一是对产区设备、设施进行自查自纠,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二是产区坚持洒水降尘,安装喷淋装置,防治扬尘污染;三是切实加强对私挖盗采、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四是对非煤矿山边坡、易垮塌点、沟渠、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等情况开展了检查。同时要求各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自查自改工作,认认真真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做好矿山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的监测预防等工作建立完善科学的防洪排水系统,保持行洪道(沟、渠、河)畅通强化边坡的监测监控,及时处置危岩、浮石、边坡松动等隐患,定期检查疏通道路边沟,保证排水畅通防洪设施和排水系统隐患,确保防洪设施和排水系统安全运行,加强对排土场周边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中开展非煤矿山动态排查、检查3次,出动人员10人次,动用车辆3台次,排查、检查企业9家,督促企业认认真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了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