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房地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土地权源资料缺失,有房无地情况突出。一是原房改售房单位、房地产开发公司已改制、变更、撤销或注销,宗地权源资料难于查找;其次存在项目用地批准手续不全、超出批准宗地用地范围,甚至无用地批准手续;再次还存在部分项目擅自增加容积率、改变土地用途但未办理土地用途变更等问题。我中心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着力研究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打通不动产登记“最后一公里”。
结合相关政策措施,我中心权籍调查室工作人员在检查图形数据的基础上还采取实地调查的方式核对不动产登记信息。2019年4月2日,不动产登记局傅局长及不动产登记中心权籍调查室工作人员就前往永胜街290号进行实地调查,永胜街290号为权利人自建房,现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土地开发公司实地实测后,发现实测的图形面积超出地籍档案资料中的宗地范围,经过实地调查及向权利人询问以后,发现该宗地内建筑物重建过,重建以后建筑占地比原来增加了很多,因此不能按照原来房产证和土地证信息进行不动产权登记,需将超占的面积补办土地手续后才可进行不动产权登记。
权籍调查工作人员就通过实地勘验的方式,弄清楚不动产实际情况,在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的同时,大大提高了不动产登记数据的准确性,更好的服务办证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