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然资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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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11838-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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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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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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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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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个旧市绿冲河采石场)红政采交告矿字[2019]-04GJ号
一、 出让人名称:个旧市自然资源局
出让人场所:个旧市市级行政中心(原红河州财校)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名称: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矿业权交易平台场所: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蒙自市振兴路州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三、出让采矿权简要情况(表1)
序号 |
矿区名称 |
矿区位置 |
矿区范围面积 (km2) |
开采标高(米) |
出让年限 |
挂牌出让起始价(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次)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1 |
个旧市绿冲河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
个旧市鸡街镇绿冲河村小组 |
0.037 |
1420至1340 |
6 |
168.00 |
1.00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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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二)
拐点编号 |
坐标(国家2000坐标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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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
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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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1 |
2601938.92 |
34617599.87 |
SC2 |
2601875.27 |
34617633.36 |
SC3 |
2601853.81 |
34617640.43 |
SC4 |
2601844.15 |
34617640.11 |
SC5 |
2601829.84 |
34617625.56 |
SC6 |
2601799.44 |
34617610.57 |
SC7 |
2601782.64 |
34617569.00 |
SC8 |
2601792.39 |
34617545.43 |
SC9 |
2601879.70 |
34617399.09 |
SC10 |
2601962.20 |
34617369.45 |
SC11 |
2602007.19 |
34617553.88 |
1、资源储量:该矿山的地质勘查报告已经专家评审,并由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储量评审备案(云红自然资储备字〔2019〕41号)予以备案。累计查明保有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122b类石灰岩矿石量167.90万m³(453.33万t)。
2、勘查工作程度:依据《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的要求,对勘察区内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进行地质勘察工作。截止2019年10月24日,累计查明122b类石灰岩资源量167.90万m³(453.33万t)。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属小型。
3、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根据矿区范围的地形条件和矿体的赋存条件,以及矿体的开采技术条件,选择露天开采方式、公路开拓。设计最终台阶参数为:最终边坡台阶高度10米、安全平台宽度3米、清扫平台宽度6米、最终台阶坡面角55°、露天采场最终邦坡角43°-44°、缓冲平台宽度15米。综合利用率95%,矿山生产规模30万t/年,矿山服务年限6年。
云南省个旧市绿冲河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发利用方案已经红河州晓金矿业咨询有限公司以(红)矿开评〔2019〕37号评审通过。个旧市绿冲河采石场首采区内可利用保有122b类资源储量108.34万立方米(292.53万吨),首采区开采标高为1420米至1340米,首采区面积为0.037平方公里,矿区范围内暂不利用资源储量23.41万立方米(63.19万吨),按设计边坡压覆不可采122b类资源量36.15万立方米(97.61万吨),设计利用122b类资源储量72.19万立方米(194.92万吨)。122类利用系数按1计算。设计可采122b类资源储量72.19万立方米(194.92万吨),设计可采回采率95%,可采出122b类资源储量68.58万立方米(185.17万吨)。
4、勘查投入:采矿权设置前期工作经费11万元,费用为:地质调查报告编制费及其评审费5万元(人民币)、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及其评审费费4万元(人民币)、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费2万元(人民币),本项费用已包含在第五条的费用中。
5、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该采矿权尚未确定竞得人,故不能明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的履行主体,因此暂未能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送审,待该采矿权成交确定竞得人后,要求竟得人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96号)相关要求进行方案编制并送审备案,并按规定缴纳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保证金,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等采矿权人的法定义务。
四、 采矿权出让年限从颁发采矿权许可证之日算起。
五、竞得个旧市绿冲河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的需支付地质勘查报告编制及其评审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及其评审费和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等前期工作费用合计:小写:¥11.00万元(大写:壹拾壹万元整)。
六、竞得人须按《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2018)要求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修复改善矿区环境,美化采区地表景观。
七、竞买人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须单独竞买。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万元。
2、申请人在国内其他地方持有采矿许可证的,须提交对应矿山已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土地复垦相关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定义务,无因违法开采等行为被吊销采矿许可证;申请人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者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等方面的情况说明。
八、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7日上午8:30分至2019年12月16日下午4:00时。
2、挂牌时间:2019年12月17日上午8:30分至2019年12月31上午9:30时。
3、报名地点: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二室)(蒙自市振兴路州政务服务大楼520室),联系人:朱先生、陈先生,电话:0873-3197060。
4、出让人:个旧市自然资源局,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873—2128235。
九、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竞买人填写《挂牌竞买报价单》进行报价;
2.挂牌主持人收到《挂牌竞买报价单》后,对报价单予以审核,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
3.挂牌主持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4、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竞买人应出席挂牌现场,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5.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即属于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情形,挂牌主持人应宣布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6.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报出最高挂牌价格,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活动结束,并按下列规定确定挂牌结果:
⑴最高挂牌价格不低于起始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成交,最高挂牌价格的出价人为竞得人;
⑵最高挂牌价格低于起始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不成交。
7、现场竞价
现场竞价由挂牌主持人主持进行,取得该采矿权挂牌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现场竞价。现场竞价按下列程序举行:
⑴挂牌主持人应当宣布现场竞价的起始价、竞价规则和增价幅度,并宣布现场竞价开始。现场竞价的起始价为挂牌活动截止时的最高报价增加一个加价幅度后的价格。
⑵参加现场竞价的竞买人按照竞价规则应价或报价。
⑷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人再应价或报价,且该价格不低于起始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或报价者为竞得人。最高应价或报价低于起始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现场竞价终止。
在现场竞价中无人参加竞买或无人加价的,以挂牌截止时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但低于挂牌交易起始价者除外。
十、交易保证金的缴纳和处置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了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方可参加挂牌活动,竞得人保证金在成交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退还,未竞得人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十一、竞得人向应急、生态环境、水利、林草、自然资源、公安、市监、税务、电力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所需资料及相关税费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十二、风险提示
1、矿产资源开采有不可预测的风险,本次采矿权出让范围的地质资料与实际情况可能有一定的差异,出让方提供的地质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须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并成为采矿权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时,不得以地质资料中的储量、开采条件及其它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其开采风险和竞买风险均由竞买人承担。
2、政策风险: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国家政策调整和变化可能带来的风险。如因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应急等产业政策或其它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需要,在办理采矿权许可证中可能遇到的政策风险,竞得人自行承当。
3、与本项目有关的其它因素条件的风险:矿山建设、开采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山林、草原、水、电、道路、环保及地面附着物使用和搬迁等事宜由竞得人自行自费解决,存在有未能协商解决的风险。
4、本次出让的采矿权仅限用于滇中引水工程建设,并满足滇中引水工程建设需要,工程结束后,采矿权人须自行恢复治理及消除安全隐患,由政府负责验收后予以关闭。
十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竞买人提供虚假资料隐瞒事实、恶意串通;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未按相关规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竞得结果无效。依据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3号),将提请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企业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当。
十四、交易保证金收取
受出让人的委托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须收取竞买保证金。
账户名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蒙自明珠路支行
账 号:53050166635100000152
十五、缴纳保证金时须从报名单位基本账户汇出。
十六、竞买人报名时竞买保证金必须到达指定账户及需提交的资料齐全(合法有效)方予办理报名手续。
十七、此公告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门户网、个旧市人民政府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上同步发布。
十七、未尽事宜,详见报名时索取的相关资料。
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二0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个旧市绿冲河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