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然资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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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11815-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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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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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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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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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3号公告-泰和晟景项目方案变更听证会
关于泰和晟景项目方案变更听证会
公 告
(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红河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我局于2020年4月15日下午3时在个旧市自然资源局8-302会议室如期举行关于泰和晟景项目方案变更听证会,现将听证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对泰和晟景项目方案变更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参加人
听证会时间:2020年4月15日(星期三)下午3时
听证会地点:个旧市自然资源局8-302会议室
听证参加人员
听证主持人:杨 雪 个旧市自然资源局规划中心主任
决策发言人:邓 磊 个旧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行政监察人:李 燕 个旧市纪委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听证记录人:李亚银 个旧市自然资源局规划中心工作人员
规划许可审查员:刘志恒 个旧市自然资源局规划中心副主任
听证申请人:个旧市腾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听证代表:
林 航 个旧市政协经农委
潘正刚 个旧市发改局
刘 起 个旧市自然资源局法规科
柴雪松 个旧市新冠社区
李福义 泰和晟景项目购房业主
李 飞 泰和晟景项目购房业主
李 超 泰和晟景项目购房业主
李玉兰 泰和晟景项目购房业主
马红梅 泰和晟景项目购房业主
王莲花 泰和晟景项目购房业主
腾 莹 泰和晟景项目购房业主
田美荣 泰和晟景项目购房业主
梁 清 泰和晟景项目购房业主
三、各个方面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
在听证过程中,听证代表对于泰和晟景项目方案变更均一致赞成。
1、各购房业主对于泰和晟景项目方案变更,封闭阳台购房面积增加均表示同意,无意见,希望政府能尽快批准,加快建设。
2、永胜社区代表柴雪松:在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无意见,同意变更,尽快建设。
3、市发改局代表潘正刚:变更无异议,尽快办理手续,重新备案。
4、市自然资源局法规科代表刘起:完善各项审批手续,无意见。
5、市政协经农委代表林航:原则同意变更,解决好停车位问题,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手续。
四、决策发言人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本次变更是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的,变更方案停车泊位不能减少,涉及规划条件变更必须满足基础设施和周边地块要求,完善专家论证会、听证会后,报政府常务会同意,补交土地出让金,按照相关程序完善变更手续。
五、听证会评议情况和听证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经研究,我局采纳各方听证代表的意见,要求开发公司按审批程序报送相关资料审批。
个旧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