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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然资源信息
  • 索引号
    20240913-211752-087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5-27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听证报告(3号公告附件)

                              《个旧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听证报告

 个旧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4月3日

 

一、听证事由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53号)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0〕11号)及相关文件精神,个旧市自然资源局及相关部门在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并在作业单位的配合下,全面开展了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修订工作,现已完成初步测算。对《个旧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草案)》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参加人

《个旧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于2020年4月2日下午3:00在个旧市行政中心市委会议室举行。

三、各方面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

听证会上听证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主要有以下内容:

已经开展征地工作的项目,新旧补偿标准的衔接和平衡问题;大屯已经挂牌街道办事处,但在本次工作中未划入城市规划区范围的问题;我市与其他县市相接的区片,制定的价格存在价差的问题;部分区域种植的作物有还坏差别,但在区片价测算成果中补偿标准相同的问题;部分区域近几年发展较好,但补偿标准对比之前的上调幅度不大;部分项目征地工作还在进行中,需要按照那个标准来完成接下来的征收工作。

四、决策发言人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我们愿充分听取各位听证代表合理合法的意见和建议,本着全面维护好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53号)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0〕11号)的文件精神,认真修改完善《个旧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后编制最终的实施稿报上级批准后实施。

五、听证会评议情况和听证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2020年4月3日,市自然资源局许雪梅副局长及时组织召开《个旧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听证评议会。针对听证会上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听证人当场就作出了解答:

1、先前已经开展的征地工作,政府是出台过相关的补偿标准文件的,那么还是以原标准开展工作,而区片综合地价要等制定完成,上报批准实施后才能使用,整个过程会充分考虑平衡和衔接问题,不会影响具体开展的征地工作;

2、大屯已经挂牌街道办事处,但规划体系还未评估、公布实施,在本次工作中地类不会随行政名称的改变而调整,所以大屯挂牌街道办事处并不对本次区片地价制定工作产生影响;

3、与相邻县市肯定是存在价差的,在制定的过程中,我们也在追求尽量缩小价差,相信在成果上报后,经州级的综合平衡,价差会降低。

4、本次区片综合地价制定是不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的。

5、按要求,本次区片价制定工作原则上不打破村级行政界线,相较于原来的补偿标准不能降低,在一定范围内适当调高。在制定初步成果的过程中,应追求的是平稳过渡,这样对今后开展工作时也比较有利。

6、之前已经开展征收工作的,按照原先政府出台的补偿标准文件执行。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所提的意见和建议均未涉及修改《个旧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草案)》,且所有问题在听证会上就得到了解答,所以《个旧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草案)》未因本次听证会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