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旧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建个元高速公路项目
违法占地建设案进行行政处罚举行听证会的
公 告
(第1号)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个旧市土地管理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要求,决定举行建个元高速公路违占案的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拟定的《个旧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告知书》(个自然资罚告字〔2020〕028号)涉及的行政处罚是否合法、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听证会拟定于2020年8月中旬举行
(二)地点:个旧市行政中心8幢302室
具体时间将在第2号公告另行通知。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15人至25人,其中:
1.本市年满18周岁且属于该项目违占土地涉及的个旧市大屯镇、鸡街镇、锡城镇、贾沙乡4个乡镇的公民8至10人。从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市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等5至8人;
3.建个元高速项目公司相关人员3至5人;
4.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个旧市自然资源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个旧市自然资源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地址:个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监察大队(个旧市行政中心8幢104室)
联系人:沈 政、李炳荣
报名电话及传真:0873-2135589;
网上电子邮件报名发送至:841104018@qq.com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6日17:30时。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个旧市自然资源局将于2020年8月10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个旧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站上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和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在听证会举行3个工作日前将《个旧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告知书》(个自然资罚告字〔2020〕028号)(听证汇报稿)等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特此公告。
附:《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表》
个旧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