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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11112-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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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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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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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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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自然资源局公布实施《个旧市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
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要求,完善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制度和形成机制,探索构建政府公示价格体系,响应落实部、省、州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工作任务。市自然资源局认真组织开展个旧市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工作。本次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工作已召开听证会,成果经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评审验收,报告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规程,地价水平符合实际情况。
2024年6月20日,经《个旧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个旧市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的批复》(个政复〔2024〕76号),批准同意公布实施《个旧市园地、 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实施时间自2024年7月1日起。
附件:个旧市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图
附件【附件:个旧市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图.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