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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卫生
  • 索引号
    gjsybj/2024-00004
  • 发布机构
    个旧市医保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2-20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暂停个旧市卡房镇仁民药店 医保结算服务的公告

2024年11月8日,我局印发《关于开展定点零售药店药师相关信息自查自纠的通知》(〔2024〕-42号)文件,要求定点零售药店及时自查整改,但该药店未及时补充注册执业药师,目前,该药店仍无注册执业药师。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第3号令)》、《2024年度个旧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暂停个旧市卡房镇仁民药店医保结算系统1个月(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1月20日)进行整改,待整改验收完成后,视情况予以开通医保结算系统。



个旧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