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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5953-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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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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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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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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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2023年基金公开
2023年以来,个旧市医疗保障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动员全州医保系统锐意进取、迎难而上,推动个旧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基本医疗保险
(一)参保
2023年末,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35.93万人36.42万人,比上年减少0.49万人,减少1.34%。其中,城镇职工11.26万人,城乡居民24.67万人。
2023年红河州基本医保参保人数及其构成
指标 |
年末数(万人) |
比重(%) |
全市城镇职工参保人数 |
11.26 |
100.00 |
其中:企业 |
7.53 |
66.87 |
机关事业单位 |
2.03 |
18.03 |
其他单位 |
1.70 |
15.1 |
全市城乡居民参保人数 |
24.67 |
100.00 |
其中:成年人 |
18.67 |
75.68 |
未成年人 |
6 |
24.32 |
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22379.98万元,比上年增加4252.86万元,增长3.6%,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3368.8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9011.14万元。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31442.63万元,比上年增加12256.38万元,增长10.28%,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53435.0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78007.58万元。
(三)医疗待遇
2023年享受医疗待遇290.73万人次,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享受待遇209.46万人次,城乡居民享受待遇81.27万人次。城镇职工住院率43.16%,次均住院费用9285元。城乡居民住院率24.97%,次均住院费用6264元。
二、城乡医疗救助
全年资助3.47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直接救助4.53万人次,其中:住院救助1.67万人次,门诊救助2.86万人次。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收入1688.26万元,基金支出1908.32万元。
注释:
[1] 本公报中数据为基金决算报表和统计报表数据
[2]住院率计算公式为:
住院率=出院人次÷参保人数×100%
[3]次均住院费用计算公式为:
次均住院费用=住院医疗费用合计÷出院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