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1、参加选调的人员请直接与各用人单位联系。各用人单位请于2018年7月5日前负责组织完成选调人员的报名及考核工作,并将拟选调人员名单报教育局人事科。
2、参加选调的人员必须是教育系统内的在职在编人员,各用人单位上报的拟选调人员,经我局和市人社局批准同意选调的,于2018年8月办理调动手续,其最终受聘岗位根据红人社发[2016]406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单位评聘方案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