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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育教学
  • 索引号
    20240913-211052-639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3-01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对《红河州审计局关于2021年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意见函》的整改报告

红河州审计局:

  贵局于2021年9月30日,对我局2020年1月至2021年7月底促进“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红河州审计局关于2021年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意见函》(红审整改函〔2021〕1号)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科室对整改意见函进行认真学习研究,按各科室职能对本次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发现的问题

  未按规定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办件审批时要求申请人归档装订资料

  整改情况:我局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审批流程。为做好“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全方位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落实我局涉及到的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面优化民办学校审批、校车使用审批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程序,网上可办全面覆盖,按要求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工作。

  我局在办理民办学校审批、校车使用审批过程中,优化业务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为了更好地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优化服务改革,教育科和安全保卫科在进行民办学校审批、校车使用审批时,以“清单”的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者所需提供的申办材料,申办者可以通过网上办理或窗口办理的形式完成,一次性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审批办件资料由我局相应科室统一装订。材料齐备的可以达到“一件事一次办”,一次完成审批。真正做到简政便民、优化服务,大大提高人民群众办事的便利度,提高“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在群众心中的满意度。

  二、健全完善新型监管机制方面发现的问题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时,未按规定签字确认联合检查记录表,涉及7所学校

  整改情况:我局不断健全完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为规范教育体育行政执法中事中事后监管行为,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提高风险预判能力,实现有效监管。以深化简政放权、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为重点,积极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制定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工作实施细则,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大力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细化任务要求,明确工作进度,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抽查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2020年我局对23所学校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16所学校已全部由执法人员签字,7所学校的检查记录表执法人员未签字,现已补签。抽查过程中将随机抽查工作流程公开,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持续健全完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总结交流执法经验,加快转变执法理念,努力提升执法能力,努力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执法模式和方法。充分利用会议、培训、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细化《个旧市教育体育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试行)》,在细则中增加“抽查工作结束后,由执法人员在检查表上签字确认并形成联合检查记录表,检查档案及时归档并妥善保管”条款。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中,严格要求执法人员在抽查结束后按规定签字确认形成联合检查记录表。

 

      个旧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