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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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gjslcj/2025-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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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林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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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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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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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5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白云山林场,云锡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复函》(林资发〔2020〕102号)和《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公布实施云南省“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云林资源〔2021〕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十四五”期间2025年森林采伐限额指标分解如下,分解成果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发布实施,并将分解文件抄报州林草局备案。请按以下要求,一并执行。
一、2025年度我市的采伐限额指标为98600立方米,其中:按照森林类别分,公益林采伐16400立方米,商品林采伐82200立方米;按照森林起源分,天然林采伐10300立方米,人工林采伐88300立方米;按照采伐类型分,主伐75000立方米、抚育采伐14800立方米、低产林改造500立方米;更新采伐6600立方米;其他采伐800立方米;低效林改造900立方米。
二、严格执行采伐限额管理,采伐限额分解落实到限额编制单位,不同单位间的采伐限额不得挪用,同一单位各类型分项限额不得串换使用。对权属不清、有争议的,不得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因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需要采伐林木的且在采伐限额内无法解决的,按照程序上报国务院批准;发生一般性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需要采伐林木且在采伐限额内无法解决的,在省级备用限额中统筹解决。
三、要突出保护好天然林,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严禁对天然林实行皆伐改造,在国家未下达天然林商业性采伐限额和明确有关政策之前,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确保停伐政策落实到位。采伐非林地上的林木和经依法批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上的林木不纳入采伐限额管理。要严格按照《云南省林木采伐公示办法》的规定,对采伐林木进行公示。
四、按照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采伐数量、期限和地点进行采伐,因特殊情况超过采伐限期的,必须申报延期采伐手续,但不得跨年度采伐。采伐林木需提交的资料依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林木采伐指南》的通知》云林办〔2023〕18号文件要求:1.填写采伐申请,明确采伐地点、方式、林种、树种、面积、蓄积(株数)、期限、完成更新造林的树种和时间等;2.提交采伐申请及承诺书(含林权证、林权证明等材料)、林权所有者身份证明材料(社会信用代码证、身份证等复印件)等相关资料;3.伐区作业设计;4.提交采伐矢量图层;5.更新措施;6.上年度采伐更新验收合格证;7.经乡镇(街道)以上政府(办事处)张榜公示没有异议的证明;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资料。
附件:个旧市2025年森林采伐限额指标下达表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3月18日
附件【附件 个旧市2025年森林采伐限额指标下达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