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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业信息
  • 索引号
    20240913-205929-549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2-22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春节”期间清查孔明灯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大年三十晚上,个旧市级专业森林消防队60人,在匆匆吃过年夜饭后,19:30就早早来到了金湖文化广场。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大年三十至初二连续三天,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森林公安局、市级专业队分3组对“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较为集中的金湖文化广场、红炮台、西码头3个场所燃放孔明灯的行为进行制止,并对文化广场靠近阴山面山燃放烟花爆竹的市民进行劝阻,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引发森林火灾。

 

  通过连续7年的清查,绝大多数市民对禁止燃放孔明灯也表示十分理解,文化广场、红炮台、西码头在春节期间销售烟花爆竹的临时移动摊点有近百个,大多数销售商都知道市政府已经明令规定不得生产、销售孔明灯,但个别销售商为了经济利益,把政府的规定抛在脑后,还再违规销售孔明灯。 在巡查过程中,对不理解的销售商和市民,清查组工作人员进行耐心宣传教育,对违规销售的孔明灯进行收缴。

 

  通过“春节”期间对“孔明灯”这一火灾隐患的清查,个旧市燃放孔明灯的行为得到了有效控制,销售商及市民也在指挥部清查的过程中受到了教育,十分支持和理解清查工作。个旧市连续7年清查孔明灯及规范烟花爆竹的燃放,7年以来,没有因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引发一起森林火灾,为保护好我市的绿水青山,作出积极贡献。